襄阳市重拳出击严控水库投肥(投粪)养殖行为

09.11.2015  18:39

(襄阳市水利局)水库投肥养殖在上世纪90年代曾被作为高效农业增产模式大力推广。随着投肥养殖深入推广、库区面源污染加重以及干旱缺水频繁发生等因素,水库水体富营养化问题日益突出,社会各级强烈呼吁制止水库化肥养鱼。2011年,襄阳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严格规范水库养殖行为的通知》,全面禁止水库化肥养殖行为。经过近几年治理,有效遏制水库投化肥行为,但是养殖户“打擦边球”,投放生物肥、农家肥、禽畜粪便等情况依然存在,超量生物肥或农家肥的投入成为影响水库水质的主要因素之一。近年来,全社会广泛关注水库水质变差问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职尽责督察员对此提出批评意见。为此,襄阳市水利局党委决定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水库投肥(投粪)养殖行为。为保证禁投工作推进,襄阳市水利局专门成立了“规范水库养殖行为加强水库水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组建工作专班,具体督办落实。 

10月29日,襄阳市水利局局长邹洪成主持召开全市禁止水库投肥(投粪)养殖工作专题会议,市水利局“规范水库养殖行为加强水库水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人员和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参会。会议回顾总结了全市禁止水库化肥养殖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明确指出水库投肥养殖的不利影响和严重危害,深入分析实施全面禁投的历史机遇和必要性,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全面禁止投肥(投粪)养殖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禁止水库投肥(投粪)养殖暨加强水库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全市禁止水库投肥(投粪)养殖专项行动,采取八项硬性措施,强力推进全面禁投。 

一是全面清理和规范养殖行为。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深入开展水库养殖承包情况调查,确保所有水库养殖承包合同补充禁止投肥(投粪)养殖条款,承包人签订不投肥(投粪)养殖的承诺书,每座水库必须缴纳水质保证金。二是建立水库水质档案。要求全市大中小型水库定期监控水质,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因投肥养殖造成水体污染的,依法从严查处。首批66座大中型水库已完成水质取样工作,并送检测机构检测水质,后续将分批次对全市水库水质逐一检测、登记、建档。三是引导健康生态养殖技术。加强生态养殖技术的推广,加大优质水产品养殖宣传培训和市场调研,积极争取将实行人放天养的水库纳入放流区域范围,以净化和改善水库水质。四是实行亮牌制度强化监管。对全市水库水质是否达标、水产养殖是否规范实行综合评价,按规范程度和水质是否达标分为“绿牌、黄牌、红牌”。对于养殖规范,水质达标的授予“绿牌”;对于投肥养殖导致水质恶化的将亮“红牌”;没有投肥养殖但是水质不达标的亮“黄牌”。要求各级各地加大监管力度,每年定期、不定期开展全面检查和综合考评,亮牌结果直接与政策性奖补资金挂钩。五是积极落实水库管养经费。责成各地严格按照水管体制改革及其他有关要求,争取落实水库运行维护经费和管养经费,使水库管理单位逐步减少对水产养殖承包收入的依存度。六是加强舆论监督。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禁止投肥(投粪)养殖和保护水库水质的重要意义,争取广大干部群众、养殖户的支持和理解,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七是落实全面禁投责任。市水利局与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签订了《水库禁止投肥(投粪)养殖暨加强水库水质保护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保障措施和奖惩制度,层层压实责任。八是组织专班督办核查。市水利局成立7个督导组,每个组由一名局领导带队,督查各地落实会议精神并核查规范养殖、全面禁投的效果。 

会议会商分析,除水库投肥投粪养殖外,库区上游农业生产中施肥施药,库区养鸡场、养牛场、养猪场等禽畜养殖排放,库区工业企业违规排放污染物等,也是水库水质变差的重要原因。根据国家《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襄阳市水利局将向市政府专题报告水库全面禁投、保护水质工作,建议明确改善和保护水库水质工作中各部门责任,建立环保、水利、农业等有关部门联动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水库水质彻底改善,还全市人民一片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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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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