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招募同伙绑架富家女 囚禁铁笼勒索500万元

20.05.2015  16:24

        江西男子吴某从互联网上看到“千万房姐扫大街”的新闻后,认定此人十分富有,在网上招募了3名同伙,经过精心策划和踩点后,将房姐的女儿萍萍绑架并装入铁笼中,从武汉辗转到江西,通过短信和电话,向萍萍家人索要钱财500万元,武汉警方在江西上饶市鄱阳县将萍萍解救,并抓获4名绑匪。

        昨天,武汉晚报记者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获悉,此案于5月15日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4名绑匪因绑架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半至17年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本月15日上午,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现场,面对绑架罪和抢劫罪的指控,4名被告均认罪。3名被告辩称主要策划者是吴某,他们是从犯。吴某辩称,由于勒索500万元没有得手,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希望从轻处理。

        女检察官称:被告有计划有预谋,精心策划实施拟定方案、网上发帖招募同伙、盯梢,以及预备铁丝、胶带、抢劫面包车等,这些手段恶劣、危害性极大,横路拦截,  将人从武汉绑架到江西,使被害人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我回访过受害人,她至今未走出被绑架的阴影,看到铁笼就全身发抖,对陌生人十分抵触,至今还没有上班。”吴某等人羞愧地低下了头。

        吴某当庭悔罪:“不管她是否谅解我,我非常惭愧,我为人之父,两个孩子还在读书,父母七十高龄,我现在不能在家行孝,对不住受害人,我写下了悔罪书……

        周某也当庭流下眼泪,他说,“我认罪悔罪,我法律意识淡薄,现在十分后悔,女儿尚小,父母身体不好,现在无经济来源,希望给我一个改造自悔的机会,早日回归社会”。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任某、周某、张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共同绑架他人,其行为均已构成绑架罪。四被告为实施绑架行为,共同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共计35450元,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

        主审法官当庭宣读一审判决结果:吴某犯绑架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4万元;任某犯绑架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6个月;周某犯绑架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张某犯绑架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  年。

        另外,任某、周某、张某各被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3万元。

        庭审现场,周某年轻的妻子不停地抹眼泪;从福建长汀赶来的任父面色凝重,一言不发,任母眼里噙满泪水,任某的女朋友则抱怨:“让他不要相信网友的话,他硬是不听,这下后悔都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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