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现金也违法

20.07.2016  20:26

  媒体报道,近日珠海一家面馆因“谢绝现金”,只接受手机支付,被中国人民银行珠海支行认定为“拒收人民币”的违法行为。(7月19日新华网)

  人民币是法定通行货币,承担着交互流通的功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拒收。时下,电子支付方式相当流行,商家可以将其作为一种可选择的支付方式,但不能“谢绝现金”。标新立异的自由,必须建立在不干扰市场秩序、不违法违规的基础之上。 (文/李思辉)漫画/李宏宇

(编辑:刘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