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被拘留,认错悔改获自由

17.08.2015  17:56

          8月14日,建始县人民法院决定提前解除对黄某(女)的司法拘留。在拘留所度过两天后,黄某重新获得自由。

          事情从两年前说起。2013年2月,同为官店镇的黄某与李某(男)订婚,黄某一家接受了李某的彩礼40000.00元。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2014年2月25日,李某向建始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黄某及其母亲返还彩礼款40000.00元。建始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于2014年8月13日判决黄某母女返还李某彩礼款40000.00元。黄某母女不服上诉后,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12月26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5年7月23日,李某申请建始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接到法院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黄某母女逾期未还款,未报告财产。因黄某母女涉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建始县人民法院于8月1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作出对黄某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黄某当日被执行拘留。被拘留后,黄某沉痛悔过,在法院提审时亲笔写了检讨书,承认自己行为的违法性,保证及时还款,保证以后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请求法院从轻处理。黄某并借用承办法官的电话向亲朋好友筹款。8月14日下午四时许,黄某的亲友将35000.00元钱交给了承办法官。黄某并与李某达成了和解协议,余下的执行款李某自愿放弃。鉴于黄某作了深刻反省、承认了错误、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建始县人民法院于8月14日下午五时左右提前解除了对黄某的司法拘留。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