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物局督办拆除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五祖寺保护范围内违法设施

22.01.2017  18:41

  

        拆除前通天路两旁的宫灯


      通天路两旁的宫灯已全部拆除

        近日,由省文物局督办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五祖寺保护范围内违法设施依法全部拆除。

  2016年12月10日,省文物局收到国家文物局关于群众举报黄梅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五祖寺保护范围内因旅游景区开发建设致文物周边环境遭破坏的“行政执法督办单”。省文物局高度重视,迅速责成黄冈市文物局进行调查处置。经查,2016年10月中旬,五祖寺管委会为举办天下祖庭黄梅五祖寺第十一届世界禅茶文化交流大会活动,在未履行报批手续情况下,擅自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五祖寺保护范围内通天路两旁安装宫灯40个。

  在省、市文物局督办下,2016年12月15日,黄梅县文物局向五祖寺管委会送达《关于要求拆除通天路两旁宫灯的函》,责成拆除其违法设施。2017年1月11日,黄梅县五祖寺管委会按整改要求全部拆除通天路两旁安装的宫灯,经黄冈市、黄梅县文物局现场确认,相关整改工作已全部落实到位。

  黄冈市、黄梅县文物局认真落实文物安全保护“一处一策”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敢于担当,立行立改,加大文物安全巡查力度,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确保文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