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忠:强化担当落实责任 全面建设法治湖北

21.08.2015  16:37

    新华网武汉8月20日电 湖北省委日前在襄阳市召开湖北法治建设工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以现场会的形式,总结推广襄阳推进法治建设的经验,就加快推进法治湖北建设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湖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表示,要强化政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法治湖北建设水平。

    李鸿忠表示,全面推进法治湖北建设,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是全省一项重大战略性任务,关系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湖北实施。全省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务必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全面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使命感、责任感。

    一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法治湖北建设最根本的保证。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毫不含糊、理直气壮地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湖北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要增强政治自觉。从汲取古今中外人类文明成果,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高度,进一步提升对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重要意义的认识,真正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高度统一、行动上高度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把法治建设各项部署落到实处、付诸行动。

    三要强化政治担当。全省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全面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主体责任,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不断提高领导法治建设的水平;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关键的少数”,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拿出足够时间和精力抓法治建设,身体力行、以身作则,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法治湖北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和示范引领作用。

    李鸿忠指出,法治湖北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襄阳市为全省提供了可资学习的典型样本和有益经验。一是千方百计抓法治建设的软环境。通过广泛深入的法治创建活动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培育坚定的法治信仰,营造尊崇法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的浓厚法治文化。二是下大力抓法治建设的硬支撑。不断健全完善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既抓思路谋划、制度安排,又抓贯彻、抓跟进、抓落实、抓追责问责,严格兑现责任。三是坚持法治与德治并举。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同时,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全社会文明素质,以德治促法治,使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李鸿忠强调,全面推进法治湖北建设,必须充分发挥法治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法治考核重点要围绕提升全省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能力来进行。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考核机制,既对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各级党委推进法治建设的能力进行全面综合考核,又对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法治社会建设等基础性工作进行考核,特别要加强对全省各级领导干部法治能力的考核。要通过加强对领导干部法治能力的考核,让那些法治观念强、法治信仰坚定、法治素养高、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脱颖而出,优先得到提拔重用,形成选人用人的“法治导向”、“法治标准”。(完)

(责任编辑:余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