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脱贫攻坚责任扛在肩上

24.02.2016  08:19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日前正式发布。《决定》指出,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作为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脱贫攻坚的纲要性文件,《决定》对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出了许多实举措、硬政策,其中许多看点尤为引人关注。

   加码支持“老少边穷

  【决定】重点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连片特困地区脱贫攻坚。出台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指导意见,加快推进民族地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改善边疆民族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基本办学条件,大力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加快实施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规划。

  【解读】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发展。中央财政在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框架内,专门设立对应转移支付项目,逐年加大对这些地区补助力度,帮助其加快发展。特别是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重点增加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等的转移支付力度的要求以来,中央财政上述各项转移支付持续增加。2015年,中央财政继续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等地的转移支付力度,全年对上述地区的转移支付总规模达1263亿元。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再次明确提出,坚持共享发展,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财政部明确,下一步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重点增加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支持这些地区加快改革开放、增强发展能力、改善人民生活。

   以“产业扶贫”实现“长效脱贫

  【决定】发展特色产业脱贫,制定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出台专项政策,统筹使用涉农资金,重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种养业和传统手工业等。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扶持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农业基地。

  【解读】“送人要送到家,帮人要帮到底”,这是一句在农村广泛流传的话。扶贫攻坚路子很多,各不相同,然而,有一种是扶贫工作的重中之重,那就是:扶贫扶到点子上。贫困村往往都是“空壳村”,这里的“空壳”一词主要有两层含义:一是产业“空壳”,辖区缺乏资源,缺乏特色产业支柱;二是劳动力“空壳”,年轻人守着家乡看不到发展前景,纷纷远走他乡,打工挣钱,影响了特色产业的发展。产业扶贫是实现长期脱贫、避免脱贫后“返贫”的现实路径,产业扶贫是长效脱贫的根本出路。

  农业综合开发顺势而为,积极打造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财政部印发的《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特色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自2016年起,产业化经营项目要集中支持区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家主体功能区定位,根据全国农业优势主导产业布局,统一规划、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扶持壮大区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为构建现代农业的产业体系奠定良好基础。

   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力度

  【决定】中央财政继续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实现较大幅度增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各类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倾斜。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涉农资金要明确一定比例用于贫困村。

  【解读】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发挥着主体和主导作用。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将连片特困地区作为新阶段扶贫攻坚的主战场。中央财政扶贫资金主要投向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其中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地区,资金分配坚持向西部地区(包括比照适用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贫困地区)、贫困少数民族地区、贫困边境地区和贫困革命老区倾斜。从2011年到2015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从272亿元增长到467.45亿元,几乎翻了一倍。尽管当前经济下行压力犹存,但政府对扶贫开发的投入力度不但不会减少,反而会明显增加。

   贫困县“摘帽不摘政策

  【决定】抓紧制定严格、规范、透明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退出标准、程序、核查办法。重点县退出,由县提出申请,市(地)初审,省级审定,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重点县退出后,在攻坚期内国家原有扶贫政策保持不变,抓紧制定攻坚期后国家帮扶政策。

  【解读】长期以来,由于“贫困县”帽子可以带来政策上的诸多“好处”,导致很多贫困县不愿“摘帽”,甚至存在“戴帽炫富”、“争戴贫困帽”现象。重点县退出后,在攻坚期内国家原有扶贫政策保持不变,可以说是“扶上马,送一程”,充分考虑到了贫困县的实际情况,有助于贫困地区稳步脱贫、避免返贫。

   贫困户孩子上高中、中职免学杂费

  【决定】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加强有专业特色并适应市场需求的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提高中职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解读】扶贫先扶智,治贫先治愚。对于贫困家庭来说,培养出一个孩子,就可能给全家人的生活带来巨大改变。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高中、中职免除学杂费,有助于缓解他们的上学负担,掌握一技之长,从而带动整个家庭脱贫致富。

   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

  【决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制度对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门诊统筹率先覆盖所有贫困地区,降低贫困人口大病费用实际支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支付后自负费用仍有困难的,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使贫困人口大病医治得到有效保障。

  【解读】疾病是人类的天敌,在部分贫困地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比例甚至超过40%。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可以有效减轻贫困群众医疗费用负担,为脱贫致富打下坚实基础。

   加大“互联网+”扶贫

  【决定】实施电商扶贫工程。加快贫困地区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支持邮政、供销合作等系统在贫困乡村建立服务网点。支持电商企业拓展农村业务,加强贫困地区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建设。加强贫困地区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对贫困家庭开设网店给予网络资费补助、小额信贷等支持。

  【解读】在“互联网+”时代,尽管一些贫困地区可能暂时通不了高速公路,但是可以通上“信息高速公路”,把当地特有的农产品推向更广阔的市场,从而实现就地脱贫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