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用在刀刃上

11.11.2014  14:31

  碰上急救病人,医院全力抢救,命救回来了,医疗费却找不到人承担……这个曾经令医院头疼的问题,如今有了解决之道——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来埋单。日前,河南省卫计委、财政厅、民政厅等部门联合制订《河南省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办法》,要求全省各地自《办法》公布之日起实行。(11月10日《大河报》)

  河南省此举,是对去年初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也是政府履行“救死扶伤”责任的体现。随着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在全国各地相继建立,今后医院再也没理由“见死不救”了。

  人的生命健康高于一切,“救死扶伤”本是医疗机构的天职,但长期以来,对于身份不明或无力付费的患者,有的医院推诿拒绝,有的医院拖延救治,导致一些患者不能得到及时救治,以致酿成严重后果。应该看到,对于“先治疗、后付费”的要求,医院也有苦衷。医院虽然具有公益属性,但毕竟不是慈善机构;“救死扶伤”固然是医院分内之责,但治病收费也是其正当权利。因此,“见死必救”所产生的医疗欠费不该由医院承担。

  政府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正是为了解除医院的后顾之忧,是为医院的“见死必救”托底。这说明,“见死必救”不仅是医院的责任,而且是政府的责任,甚至可以说首先是政府的责任。

  但设立了应急救助基金并非就万事大吉了,事情之复杂和棘手远超我们的想象,其中最关键的问题是如何确保“救命钱”用在刀刃上,兼顾公平与效率,既要做到“应救必救”,又要防止有人钻空子。

  毋庸讳言,这两个方面其实是相互矛盾的——为了防止有人钻空子冒领“救命钱”,就要设置一套严格而复杂的申请、审核、发放程序,尽量压缩一些人弄虚作假的空间,以保证应急救助基金使用上的公平公正。但这样做可能又会影响“救命钱”的使用效率,复杂的申请程序会让一些真正需要救助的患者被拒之门外,甚至让人望而却步。前几天引起热议的一条新闻就是明证:广州市红十字会急救医疗救助专项资金躺在银行里“睡大觉”,重要原因之一便是申请程序极其繁琐,有时候申请程序还没走完,申请的有效期就已经过了。

  在某种意义上,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基金的筹措固然是一大难题,但基金的使用才是更大的考验,既考验地方政府的诚心,更考验政策设计者的智慧。对于确需救助的患者宽容以待,在申请程序上应化繁为简,本着人道主义精神提供各种方便,切忌推诿刁难;对于疑似弄虚作假者严苛以对,通过明察暗访查明真相,并对钻空子者给予相应的惩处,以儆效尤。

  同时,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是公共财政资金,其管理和使用必须透明。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增加透明度不仅能防止一些人冒领“救命钱”,而且能防止可能存在的管理不当乃至“权力自肥”问题。(晏扬)

(见习编辑 金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