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跨境商品清单公布 财政部:海淘负担不太大

17.04.2016  10:42

京华时报制图杨佳宁

   □发布

   零售进口清单增加151个商品

  继4月7日公布首批清单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13个部门15日晚共同发布了第二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共包括151个8位税号商品,旨在更好地满足跨境电商需求。

  我国自4月8日起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实施新税制,并实行清单管理,意味着只有清单上的商品才能适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

  财政部关税司有关负责人说,此次公布的第二批清单是相关主管部门在4月7日公布清单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从支持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有利于电商企业平稳过渡的角度研究制定的。清单中明确了商品涉及的许可证件、通关单等问题,这有利于跨境电子商务行业的规范发展。

  4月7日发布的第一批清单共包括1142个8位税号商品,涵盖了部分食品饮料、服装鞋帽、家用电器以及部分化妆品、纸尿裤、儿童玩具、保温杯等。4月13日,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意见,对清单中有关商品的备注进行了说明,明确目前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暂不需要获得相关产品的配方注册证书,从2018年1月1日起,在我国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依法获得产品配方注册证书;同时对“首次进口的化妆品”进行了解释。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依法需要经过注册或备案的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进行了说明。据悉,质检总局也将对部分商品“仅限网购保税商品”进行解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说明中提醒消费者,购买未经注册或备案的保健食品,存在食用安全风险。根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2016年7月1日起,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保健食品的,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必须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申请注册,首次进口的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必须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财政部关税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两批清单涵盖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进口试点期间实际进口的绝大部分商品,可满足国内大部分消费者的需求,有利于跨境电子商务在前期试点基础上继续发展。

   □反应

   部分跨境电商称将积极适应新政

  苏宁易购海外购跨境电商税改后,将加快通关速度,缩短交易时间,减少库存。苏宁将采用更灵活的进境方式发展,根据消费者需求和商品特性,在一般贸易和跨境电商进境方式间切换,总的原则是确保消费者依然能够以优惠的价格购买到称心满意的海外商品。

  亚马逊在开展跨境业务之初,亚马逊中国就采取多渠道布局架构,涵盖了各种业务模式,包括海外购(直邮/保税模式)以及一般贸易进口模式。新政实施后,将根据不同品类的适用税率,选择对消费者最实惠的进口途径。

  京东商城消费品事业部总裁冯轶表示,随着跨境电商税改的实施,整体来看,进口母婴类产品税率确实会上升,京东母婴对此会梳理相关产品种类。同时,京东推行母婴品质化战略、社群化战略和个性化战略,以此应对新形势下的行业环境。

  天猫国际总经理刘鹏表示,为不影响过渡期消费者海淘购物体验,目前天猫国际海外商家尤其是海外品牌暂无调价计划,10%左右的税率调升品牌商可以自身消化。

   □回应

   财政部称新政利于国内外商品公平竞争

   消费者总体税负确实会提高但没太大负担

  记者昨天获悉,针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第二批商品清单公布,财政部就舆论关切的问题进行解答,坦承客观上这确实会提高消费者的总体税负水平,但不会给消费者带来太大负担。

   1 “新政”将加重消费者税负?

   总体税负有提高但不太大

  两会后有关部门出台政策,自4月8日起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并调整行邮税政策,其中行邮税税率的最低档和最高档均有所提高。有媒体曾就此问题撰文称,跨境电商或要增税了。文章称,一些学者解释,过去跨境电商最低按10%的税率征收行邮税,税负太轻,对传统企业不公平。但其也称,公平的方向应该是给传统企业减税,减到和跨境电商一样轻,而非将跨境电商等相关税负提高。

  对于有网民担忧“新政”将加重消费者税负,财政部关税司有关负责人这次坦承,由于此前行邮税存在50元免征税额,消费者购买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相当一部分不用交税,“新政”实施后,客观上确实会提高消费者的总体税负水平。但这位负责人坚持认为,“新政”有利于电商企业降低物流成本、缩短通关时间,电商企业可以化解部分成本,对母婴类等大众消费品的价格总体影响有限,不会给消费者带来太大负担。他还强调,对消费者来说,政策实施后,到货更快捷、质量更可靠、退换货更便利,有利于提升消费者客户体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