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经信委明确七项措施认真贯彻执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

14.07.2017  22:04

近日,十堰市经信委制订并印发了《贯彻执行<十堰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的工作方案》,明确了七项重点工作措施,旨在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确保经信各项工作法治化运行。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法治建设压力;二是增强责任意识,将法治建设工作渗透到各项工作中,与经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每年专题研究法治建设不少于2次,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报告不少于2次;三是完善党组学法用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坚持党组会前学法,坚持在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四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工作痕迹化管理和台账管理;五是认真依法全面履职,进一步梳理职能,完善权责事项清单,规范经信领域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六是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推动“七五”普法深入实施,每年举办2期法制专题讲座,创新普法形式,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工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七是深入推进法治企业创建活动,按照法治企业创建标准要求,引导企业注重在法治框架下实施各项改革,构建更加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十堰市法制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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