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骂是爱”这个脚本该重写
家,本应是温馨的港湾,然而调查数据显示,中国家庭暴力出现率在逐年递增。在人们的一般认识中,家暴是一种素质问题,文化水平较低的家庭才会发生家暴。但数据显示,家暴与文化、地位、财富,都没有必然联系。山东蓝翔技校校长荣兰祥的妻子孔素英就因家暴,向济南市天桥区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几年前,“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就因为家暴,引发舆论谴责。
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统计,全国约有24.7%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近10%的故意杀人案件涉及家庭暴力;每年约有10万个家庭因为家暴而解体;施暴者九成是男性,受害人大多是妇女、儿童和老人。
在如此众多的家暴案例中,施暴者并非都是穷凶极恶,有很多在同事、朋友眼中都是很有教养素质,但为何偏偏在面对与自己如此亲密的妻儿时,却显现出如此暴躁的一面。究其原因,一些家庭成员,尤其是家庭男性,在错误家庭观念的影响下,坚信对孩子“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才,对妻子“打是亲骂是爱”,于是乎,让他们对自己家暴行为的认识,发生了偏差,以家长自居,吆五喝六,动辄棍棒相加,让受暴者苦不堪言。
长期以来,家暴都被看成家庭私事,多具隐秘性、特殊性,倘若当事人不主动投诉,公权力、法治力就往往难以介入。
针对这种情况,今年3月1日,中国首部反家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颁布实施,以法律的形式首次明确了家庭暴力的性质和法律责任,让清官难断的“家务事”有了法律依据,也为经受家暴之苦的受害人提供了有力保护。
反家暴入法,在解决了“罚”的问题的基础上,更是希望从根子上解决家暴问题,转变以往错误的观念认识,反家暴入法的重点,在于通过“罚的力量”,来倒逼新型夫妻关系、家庭关系的建构,让家庭成员认识到家暴不是家事、私事、小事,打骂并非是疼爱,更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只有家庭成员之间拥有足够,最少是必要的尊重和理解,才能彻底铲除家暴发生的土壤。
所以说,反家暴与其说是反家暴行为,倒不如说是反过时的传统家庭观念。立法更要普法,治暴更要治心,反家暴重在扭转不合时宜的家庭观念,重在改变施暴者恣意妄为的“独尊”心态。观念转变了,心态改变了,反家暴法的推行才能更好地实现立法的初衷。(来源:荆楚网 作者:汪舟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