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开展全省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15.09.2015  18:44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旅游局(委),安监局:

为督促各地按照国家旅游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和省安委会《湖北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通知要求,扎实开展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省旅游局、省安监局决定,对全省旅游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开展联合督导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时间

2015年9月15日--25日(具体时间由各督导检查组确定)

二、督导检查内容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旅游安全监督管理情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以及我省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情况;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情况;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情况;开展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情况;开展2015年“旅游安全生产月”和“旅游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情况;督导检查组确定的其他内容。

(二)旅游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机制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应急体系建设、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开展2015年“旅游安全生产月”和“旅游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情况等。

1.旅行社:重点督导检查在吃住行游购娱各种购买服务中的安全监管,特别是在包车、包船、包机等环节,是否落实“三证一牌一单”等制度;是否使用《湖北省旅游包车合同示范文本》;是否参加国家旅游局的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是否提示游客购买意外险;是否足额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收客时是否存在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事宜未向旅游者做出真实说明和明确提示;是否在行前说明会上对旅游者进行安全教育;导游人员的安全培训是否认真进行,导游是否熟练掌握应急预案和安全工作技能,是否按要求随时提醒车辆驾驶员注意安全,是否经常性对游客进行了安全提示;督导检查组确定的其他内容。

2.A级旅游景区:操作特种设备的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是否按时检测;是否公布景区最大承载量;消防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安全警示标识牌是否清晰有效;督导检查组确定的其他内容。

3.星级旅游饭店:电梯是否定期检测;餐饮部人员是否持证(健康证)上岗,食材来源是否可查,留样制度是否落实;酒店疏散通道是否畅通,酒店安全监控系统是否有效,监控室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消防制度是否落实,相关设备性能是否良好;督导检查组确定的其他内容。

三、督导检查分组

第一组:检查十堰、宜昌

组长:钱远坤  省旅游局局长

      成员:王泰格、李涛(联络员)

第二组:检查黄冈、黄石、鄂州

组长:周正素  省旅游局副局长

      成员:高  晴、吴超、黄志祥(联络员)

第三组:检查孝感、随州、襄阳

组长:童北京  省旅游局副巡视员

成员:郭靑林、肖良成(联络员)

第四组:检查武汉、神农架

组长:刘  晗   省旅游局副巡视员

      成员:潘国强、唐志祥(联络员)

第五组:检查荆州、荆门、仙桃、潜江

  组长:袁  清  省安监局执法总队副总队长

成员:王令德、吴英毅(联络员)

第六组:检查恩施、天门、咸宁

组长:舒永健    省安监局副局长

成员:陈红燕、蒋镐志(联络员)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自觉主动接受督导检查,积极配合督导检查组开展工作。

(二)认真履职,严格执法。督导检查组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以铁的标准、铁的面孔、铁的手腕严肃认真开展督查,敢于动真碰硬。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督促各地迅速整改,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严守纪律,务实高效。督导检查组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轻车简从开展督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要写出书面督查报告,于9月30日前,报送省旅游局监管处。 

联系人:肖良成 电  话:87124743  1807109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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