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版“打非”意见出炉 如何识破骗局障眼法?

02.03.2016  17:09

  你想要人家的高息,人家盯着你的本金。日前,备受关注的“e租宝”平台被爆出一年半内非法吸收资金500多亿元,涉及全国31个省市区的90多万受害投资人,该平台21名涉案人员被北京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2015下半年以来,泛亚事件、e租宝事件等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事实上,类似的P2P公司不在少数,这些公司以互联网金融、P2P之名,行非法集资之实。

  为防患于未然,近日,湖北省印发《关于加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多维度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并拟建立举报有奖制度。

  政策解读

  并非“一棒子打死”而是疏堵结合

  《意见》明确,将投资理财、担保、房地产、农民专业合作社、网络借贷等领域作为重点,做好风险防范和排查工作,遏制案件高发态势,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养老机构等新风险点的管控。“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买单,”业内人士表示,“投资者需谨慎选择理财机构,你想要人家的高息,人家盯着你的本金。

  针对《意见》的出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肖飒分析,对于民间金融、普惠金融,政府并未“一棒子打死”,而是采取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方式,合理引导和规范民间金融发展。例如,《意见》指出,湖北省将鼓励和支持各金融机构加大改革力度,依法依规创新金融服务和产品,用更丰富的金融产品来满足市场、人民群众的投资需求和企业的资金需求。《意见》还表示,湖北省将合理引导和规范民间金融发展,完善社会信用信息体系,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营造诚实守信的金融生态环境。“完善民间融资制度,拓宽民间投融资渠道,将有利于营造全方位的金融生态环境。”本地一家国资背景P2P平台负责人说。

  此外,湖北省将研究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和群众广泛参与的防范预警机制,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实现苗头管控,使非法集资案件少发生、不发生。

  骗局揭秘

  非法集资有四大特征六大表现

  在前述“e租宝”非法集资案件中,实际控制人、钰诚集团董事会执行局主席丁宁,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持有枪支罪及其他犯罪。根据警方初查结果,该平台背后的“钰诚系”持续采用借新还旧、自我担保等方式大量非法吸储500余亿元,利用假项目、假三方假担保制造骗局。

  湖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提醒广大投资者,非法集资往往具有四大特征: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2.通过媒体、推介会、印发传单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宣传;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保证还本付息;4.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非法集资活动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如下: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4.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律师支招

  投资人保护权益有四种途径

  “对于非法集资,早有相关法律对其进行界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肖飒表示,刑法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法192条集资诈骗罪是当前网贷平台跑路案件的主流罪名。

  依照《刑法》第176条之规定,个人或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刑事责任;依照《刑法》第192条之规定,个人或单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若行为人在非法集资活动前期不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后期在明知已经没有归还能力的情况下,仍然实施非法集资行为,并不能返还集资款,前后行为均构成犯罪的,分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定罪数罪并罚。

  可以看到,像“e租宝”这样用收买企业,或者注册空壳公司等方式在网络平台上虚构项目的情况,只是各种非法集资手段中的一种。肖飒认为,当下网贷行业乱象丛生,从法律途径来看,投资人自我保护权益的方式有四种:一是把握时机,与平台实际控制人谈判,索要投资款;二是民事诉讼;三是刑事报案;四是行政诉讼。

  肖飒认为,随着国务院打击非法集资的敦促意见出台,各省市落地后,有利于推动修订《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以及尽快出台关于“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等监管规则”,从而规范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等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的行为。

  ■资料链接

  今年以来P2P平台倒闭的比新开的多

  根据网贷之家的数据,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国网贷行业运营平台达到2595家,相比2014年底增长了1020家,绝对增量超过2014年再创历史新高。

  而在问题平台方面,总数达到896家,其中主要集中在山东、广东、浙江、上海、北京这5个省市,由于这些省市运营平台数量较多,这5个省市的问题平台数量占2015年问题平台总数的比例达到60.16%。具体到湖北省,截至2015年底,运营平台有90家,问题平台达17家。

  去年底,市场资金面紧张,导致问题平台数量继续高企,甚至超过每月新增平台数量,出现倒挂。截至2016年2月底,今年以来新增平台86家,而新增问题平台数量多达162家。这主要是因为部分发展不佳的中小平台选择停止运营,不少违规平台加速跑路也进一步加大了问题平台数量。(记者刘嗣晶 曾里 通讯员吴凯波)

(责任编辑: 肖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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