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制假售假 保护创业创新

18.03.2016  16:02

        近日,孝感市孝昌县无业人员刘某父子两人制售假酒案一审宣判,大冶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刘某儿子刘培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被告人刘某在从事废品回收工作期间,产生用高档酒的外包装销售普通酒牟取暴利的念头,于是在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决定私自生产、售卖热销品牌“名酒”。2015年4月以来,在武汉市南湖区租住房内,刘某通过回收白酒外包装、购买瓶盖,进行酒水灌装等方式,生产假冒“苦荞”、“白云边”等品牌白酒共计112件,截至2015年10月案发,已对外销售100件,非法经营额2.8万余元。刘某儿子刘培某则帮忙装订包装、推销到超市售卖。案发时,公安机关在生产窝点查扣假冒白酒计12件。

        大冶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父子两人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刘培某系从犯,应从轻处罚。结合两被告人坦白认罪等量刑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