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定位 全力攻坚 扎实推进法治政府试点创建工作

05.11.2014  19:58

  我县是省政府首批命名的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县、行政复议示范单位,并先后荣获“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法制创建工作先进县。”2013年初,我县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试点县”后,县政府抓住契机,从升级版本、打造样本、创新标本、形成范本的高度定位,坚持规划引领,项目管理,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扎实开展法治政府试点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建设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县、全省工业强县、市域副中心城市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一、以公示“三张清单”为突破口,不断升级法治创建新“版本

  (一)率先清理公布行政权力清单,规范权力运行模式。在创建工作中,我县以清理、确认、公布行政权力为突破口,全速启动新一轮行政体制改革工作。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政府办、法制办、编办等8个部门共同参与,集中10个月时间,抽调8名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由单位清理自报的8800多项核减到4596项,其中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由原来的398项缩减到204项。去年11月12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在全省县级率先下发“行政权力清单”和职权目录及流程再造工作,并同步在谷城门户网、政府网和部门外网上网公示正式运行。今年以来,重新对全县54个县级政府部门的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重新核减、调整并审核,确认县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由2013年清理结果4596项再次缩减到4521项,其中行政许可承接、取消调整后保留134项,取消非行政许可事项70项,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的权力事项107项,从根本上解决了行政许可审批互为前置的问题我县已成为全省同级行政审批事项最少、程序最简、流程最快、时限最短、收费最低、服务最优的县份之一。我县行政权力清理工作不仅得到了市纪委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相关领导充分肯定。被中纪委和国务院法制办多次转发信息推广,“谷城文本”被省市确定为全省全市规范模式,已先后迎来山东、湖南、河南及本省12个县市区组团学习考察。

  (二)率先清理公布监管清单,规范市场运作模式。针对我县经济发展迅速,市场主体不断增多,主动建立公平透明的市场,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确保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我县坚持以监管内容模块化、监管项目标准化、监管平台信息化、结果运用规范化为核心,率先推行  “监管清单”管理模式,经清理确认,全县共有市场监管清单18类、195项,其中综合类9项,农林牧渔业9项,采矿业1项,制造也、批发零售业42项,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8项,建筑业4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9项,住宿餐饮业4项,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项,金融业6项,房地产业3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7项,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项,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7项,教育4项,卫生和社会工作5项,文体娱乐业20项,科研和技术服务业28项。以上监管清单经政府审议公布。为确保监管清单有效运行,一是加强行政审批和监管信息公示。整合市场主体的公示信息,建立了全县统一的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平台,依法将市场主体的登记信息、备案信息、年报信息、许可审批和监管信息、违法违规记录等信用信息向社会公开。二是畅通行政投诉渠道。发挥部门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监督网络的作用,方便公众参与社会监督。规范投诉处理机制,落实投诉处理部门,及时回复处理结果。三是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整合职能部门监管信息,梳理监管事项,建立全市通用综合监管系统平台,把有关市场主体的登记信息、许可审批信息、违法违规记录、年度报告、检查监管等信息均纳入综合监管系统,完善市场主体监管档案,实现监管和执法办案的全程信息化、标准化。四是完善协同监管机制。通过部门监管信息共享和线索共享,发挥部门监管合力,提高协同监管执法能力,形成监管部门各司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部门间办理案件的联动机制,加大对市场主体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五是建立分类监管机制,使有限的执法资源配置下实现最优监管效能。六是完善执法监管机制,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行政指导相结合的新型执法体制,推动监管方式向规范为主、事前防范转变;建立统一规范的市场主体信息公示抽查制度。对不符合许可审批条件的经营主体,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许可证照,形成规范的市场退出机制。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监管范围涵盖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各个领域。食药监局梳理编制了14份“监管清单”,落实监管措施124项,监管工作实现“无缝交接”,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更加公开透明。

  (三)率先清理公布负面清单,规范持续发展模式。我县在及时清理设定区域封锁、涉及行政审批、中介领域领域、超过有效期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探索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组织发改、农业、经信等部门认真清理,共确认鼓励支持发展类380项;确认禁止和限制发展类11个领域288张负面清单,其中农林业16项、水电4项、石化13项、信息产业22项、有色金属28项、建材13项、医药72项、机械制造54项、轻工35项、纺织7项、其他12项;同时确认淘汰类12个领域179张负面清单,其中农村农业7项、水电4项、石化化工11项、有色金属28项、建材13项、医药8项、机械26项、轻工22项、纺织9项、印刷12项、民爆22项、其他17项。凡列入负面清单的产业项目不得批准入驻;对负面清单以外的一般投资项目,简化审批或备案即可。对市场主体实行了“法无禁止即可为”,对政府部门实行了“法无授权不可为”,真正形成了全面开放、管理规范的自由市场,激发了经济发展的无限活力。仅今年以来,全县新招商引资入驻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286家,投资达220亿元,对拟引进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负面清单监管项目63个,果断拒之门外,同时,关停并转负面清单列管企业19家,实现了科学发展,法治监管。

  二、以推进“三项改革”为着力点,不断探索法治创建新“样本

  (一)重心下移,大力推进扩权强镇综合改革。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鄂办发[2012]16号)的统一部署,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以工业化推动小城市建设,以城市化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扎实推进石花镇行政体制改革,在权力下放、政策扶持,扩大干部管理权限和财权事权的基础上,创新管理体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直各相关部门将石花镇区域内的行政处罚权下放或委托石花镇实行集中执法,首批下放的综合执法权12个单位,185项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已全部到位。在行政审批权方面,着眼于促进石花镇改革和发展,重点扩大在项目审批、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国土资源管理、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劳动保障等方面的行政管理权限。凡有利于石花镇改革和发展的事项,要继续纳入放权范围。由石花镇直接管理的单位,其行政审批权由石花镇负责;暂由原派出机关或部门管理的,把能下放的审批权下放到石花镇派驻机构,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建立石花镇便民服务大厅,为群众提供人社、民政、公安、司法、农业、工业、计生、城乡建设等方面的“一站式”服务;窗口服务根据授权,统一由石花镇管理。实行扩权强镇改革后,石花镇经济社会飞速发展,位列全省十强乡镇第四,为尽快成为全国“镇级市”打下了坚实基础,创新了鲜活经验。

  (二)重心内移,大力推进相对集中执法权改革。我县是省政府批准首家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县级单位,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着力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按照有利于加强执法、提高效率、能放则放的原则,以食品安全、安全生产、文化市场、公共卫生等涉及民生的执法领域为重点,按照调整精简、统一主体,权责一致、收支分离,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原则,在全市率先推进卫生、计生体制改革工作,有效整合卫计资源,实行了单位合并,执法队伍整合,人财物统一管理;大力推进“食药监大局制”改革,实现了食品药品生产、运输、销售、监管一体化;主动推进文体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相对集中文化、体育、文物保护、网吧、演艺、出版、影视、图书等综合执法权项152项,形成了大统一的文化市场管理体制。同时,积极探索推进农业(农机监理、种子、动植物)综合执法及交通(路政、水运、运政)综合执法工作,有效地防止和避免了重复交叉执法和相互推诿、不依法履职的现象。

  (三)重心前移,大力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县政府大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和综合招投标中心建设,成立了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建设了交易服务中心和交易大厅,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标信息发布、中标结果公布、政策咨询、监督投诉的网络化运作。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制度,全县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实现了100%招拍挂出让,政府采购每年节约财政资金3000余万元。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力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将中心由以往委托县发改局代管改为由县政府直管,调整充实了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中心与治理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按照“应进则进”原则,中心进驻单位由原来的23家增至33家,服务项目由157项增至281项,办公面积由100平米增至1200多平米,在抓行政审批流程再造方案优化工作的同时,强化行政审批制度执行和服务质量、效率监督工作,推行了行政服务承诺制度。积极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强化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推行工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施行审批流程再造的“阳光新政”。推行了简单事项直接办、一般事项承诺办、重大事项联合办、上报事项负责办、控制事项答复办、特急事项特别办和申报登记制、一次性告知制、办事限时制、超时默认制、监督投诉制,推行了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首席代表负责制等措施,真正实现了“一站式收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办结”,全面提高了行政服务效率。

  三、以提升“三大能力”为主支撑,不断创新法治创建新“标本

  (一)坚持法治思维,提高行政决策能力。以规范科学民主决策为切入点,从源头上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政府议事规则和行政决策程序,提高领导行政决策效能,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论证。增强了政府的决策力、执行力和公信力,积极预防因决策失误引发的行政争议。仅今年以来共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10次,共决策经济发展事项38项,社会事务事项29个,其他事项12个,各项决策事项运行良好,真正实现了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在改善民生上,今年我县组织并召开了由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区居民、低保户、企业职工等作为听证代表参加的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收视维护费标准和安装天然气的听证会;通过整合医疗资源、创新管理体制、完善服务机制,最大限度的实施民生工程,使城区居民享受到更经常、更周到的医疗保健服务,有效解决城区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我们在全县城区规划设置了4所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设了1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并开展了“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对涉及改善民生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污水处理费开征,群众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和扶贫,农村危房改造和宅基地管理及大病救助等一批重大事项都是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的,受到各界群众的拥护,没有一项决策引发行政争议。 

  (二)坚持绩效思维,提高行政执行能力。县直各单位紧紧围绕办事提速、服务提效、形象提升,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规范行为,提高效率,增强素质。结合全县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行政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充分调动和激发行政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强化政府管理,健全工作制度,改进文风会风,提高效率。大力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超时默认制、过错追究制。强化事业大如天、责任重如山的行政意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每年初县、乡政府要与所属部门、执法机构、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与其执法科室及人员签订执法责任状,覆盖率达到100%。  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强化严格执法,做到监管到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资源保护、道路交通、城市管理、社会保障、社会稳定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和执法检查,建立重点领域执法检查的常态化和长效机制,杜绝了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发生。尤其在“三查一促”工作中,共整改各类安全隐患220多处,查处责任人员4人。继续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法部门坚持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引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在审理报告中对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情况进行说明。探索建立并试行了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制度,推行执法部门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其门户网站公开,并与行政相对人信用信息挂钩的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查和案件审查委员会审批制度。对进入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执法人员将处罚的事实、依据及处罚意见,送本部门内设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部门内设法制机构审查后提交本部门案件审查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全年全县办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480件,全部经过案审会研究决定。全县行政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明显下降,举报投诉明显减少,  执法形象明显好转,履职效能明显提升。

  (三)坚持底线思维,提高行政监督能力。我们在全省全市率先建立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年度向人大报告制度、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单位和执法人员确认公告制度、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定期清理公告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复议案件公开听证审理制度、“两罚衔接”信息平台监督制度、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制度、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价制度、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制度、行政行为评查评议制度、行政问责制度等一系列旨在规范抽象行政行为、约束具体行政行为“高压线”。上述制度通过政府令、政府文件等形式公布实施后,取得了较好效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执行,从源头上防止因“红头文件”导致的行政乱作为、乱罚款、乱收费的问题;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防止了滥施处罚、一事多罚、以罚代法、选择执法现象滋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防止了一事多罚、顶格处罚、加重处罚等现象的发生。据统计,全县每年行政处罚案件在2万件左右,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年备案审查在500件左右,发现其越权行政、违法处罚、程序违法案件逐年下降。我办主动商请监察、财政、物价、行政服务中心、纠风办,先后对行政许可执法、行政处罚执法、行政收费执法、行政强制执法及行政检查、路面流动执法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下达督察建议,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整改并限期报告整改情况。自2013年以来,由县政府牵头,法制办组织开展各类行政执法检查16次,发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管理等方面违规、违法问题163件次,下达行政执法监督通报83期,下发行政执法整改意见95起份;发出提请监察机关移交行政问责意见书23份,监察机关据此问责7个单位22人次,收到惩一儆百的良好效应。

  四、以深化“三级联创”为总抓手,不断优化法治创建新“范本

  (一)舞活龙头,全力创建法治政府。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法治创建领导小组,研究制订了三级联创法治政府、法治示范、满意单位工作方案,出台、三年行动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县政府绘制实施了一批法治政府建设责任项目图系,印发实施了加快推进法治政府试点建设四年行动方案,系统分解了法治能力、行政决策、文明执法、政务公开、政府管理创新、行政监督等6类法治政府建设主体项目,26组主体指标,确定了38个主体责任单位,初步实现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项目化推进、指令性考核、主体性承责、流程化管理,为系统性创建奠定了坚实基础。县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创建依法行政法治示范单位的通知》,明确了参与创建的对象、方法和步骤以及创建内容,细化了创建考核评比标准,分别从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行政管理体制、行政服务绩效、行政执法程序、行政监督机制、行政干部队伍管理、基层细胞创建等方面来进行主体创建,努力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行政管理法治化、行政服务效能化、行政岗位责任化、行政执法标准化、行政行为规范化、行政问责经常化、行政形象示范化的目标。

  (二)激活龙身,扎实创建法治示范机关。我们坚持以行政机关为重点,全力激发部门参与创建法治示范机关的动力或活力。积极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增强机关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服务发展的本领、改革创新的本领、依法行政的本领、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树立一批在全市有位次、在全省有名气、在全国有影响行政干部典型。如国税网上征收、地税网上考核、财政拨付“五个一”、药监先退后赔、公安集体议案、交通案卷质量评查、农业综合执法及城建系统立案、调查、决定、执行四分离等;全县涌现了规划、水利、林业、环保、卫生等一大批领导包案、律师议案、集体定案的规范执法单位,及工商、技监、劳动、国土等一大批执法必亮证、调查必质证、处罚必听证、执行必回证的人性化执法单位。增强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法制建设,广大领导干部行政法治意识明显增强、行政服务绩效明显提升、文明执法素质明显提高,推进了依法行政和谐社会建设,在全县上下已形成党风正、政风清、民风纯的和谐发展局面。

  (三)带活龙尾,全面创建人民满意单位。基层站所处在行政管理第一线,直接影响政府形象和法治政府建设效果,为此,我们在全县精心组织开展以“五个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创建“人民满意基层站所”的活动,86个基层站所积极响应,踊跃参建,以公正执法、优质服务为重点,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过方案指引、大会动员、全体参与、择优评选、公众投票方式,从全县86个参与创建单位中择优推选3个基层站所被省市级表彰,5个单位被评为县级最满意单位,19个单位荣获满意单位称号,并发现、总结一批先进经验受到省、市肯定,其中城关水陆派出所抓绩效管理促规范执法经验被省纪委通报加编者按推广全省。有效地改进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办事效率,规范了基层执法,人民满意度明显提升,群众投诉率大幅下降。创建单位已成为地方、行业的榜样和示范,并成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的骨干和根基。

  我县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剖析不足,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决策精神,完善方案,对标管理,全力深化创建工作,力求尽早实现法治政府目标。(谷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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