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动员 再部署 扎实推进全省农村土地确权工作

08.07.2015  21:12

 


  7月7日下午,省政府召开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视频会议,对2015年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吕江文主持,省政府副省长任振鹤出席会议讲话,省农业厅厅长戴贵洲就农村土地确权具体工作提出要求。
  

 


  任振鹤副省长充分肯定了2014年全省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做法,深入分析了当前确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够统一,少数地方等待观望,甚至尚未启动。二是政策把握不够精准,对政策理解存在偏差。三是技术操作不够规范,少数地方对技术规程执行不够严格。四是经费保障不够到位,个别地区未将确权经费纳入预算。五是队伍力量不够配套,工作开展难度加大,个别地方消弱经管机构的行为必须坚决纠正。他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鸿忠书记和国生省长关于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扎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任振鹤副省长指出,农村土地确权是一项历史性、基础性工作,是关系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事,各级各部门要以政策法规为根本,增强任务观念,维护大局稳定。重点把握 “六个原则”:坚持大局稳定,坚持依法依规,坚持确地为主,坚持群众主体,坚持质量第一,坚持成果应用。任振鹤副省长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担当,强化工作落实。一是强化领导责任。按照中央要求,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挂帅,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好落实。二是强化关键措施。加强队伍建设、底图保障、资金支持。三是强化宣传培训。充分利用主流传媒多层面宣传;省、市、县、乡四级联动开展培训。四是强化督查考核。省里成立考核组和督导组,实行一月一督查,双月一通报,及时督导考核各地情况,督导考核结果与奖补资金挂钩。
  
  戴贵洲厅长指出,各地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2015年,全省所有县(市、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6年底全省基本完成;2017年开展规范完善工作,查漏补缺、建库归档,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常态化。全省同时启动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分3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组织准备(2015年5—8月),完成成立专班、制定方案、宣传发动、开展培训、调查摸底等工作。第二阶段:调查测绘(2015年9月—2016年5月),完成调查指界、地块测绘、矛盾调处、公示审核、农户确认等工作。第三阶段:颁证建库(2016年6—12月),完成完善合同、建立登记簿、颁发权证、建立数据库、资料归档等工作。根据各地申报,省里确定蔡甸等43个县(市、区)为第一批完成单位,2015年底基本完成,其他县(市、区)在2016年底前基本完成,有条件的县(市、区)也可以提前到2015年底前完成。
  
  戴贵洲厅长就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划定确权登记颁证范围既要依法依规又要尊重民意,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二是要严格执行《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技术规程》。三是结合实际,采用符合标准规范、农民群众认可的技术方法,开展地块测绘。四是各县(市、区)要统一使用省确权办提供的软件,及时完成数据入库。五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政策指导、技术操作队伍建设。六是按照“上级补助、县级兜底”的要求,抓紧落实本级工作经费。
  

 


  武汉市、钟祥市、松滋市负责同志在主会场作典型发言,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委财经办(省委农办)、省信访局、省档案局、省妇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政府法制办、省测绘局相关负责同志,省农业厅机关处室负责人,省经管局全体干部职工参会。各市、州、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各级经管局(站、所)全体干部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