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明起试点手机携号转网 必须与转出方“两清”

19.09.2014  12:31

  楚天都市报讯 本报记者陈军 通讯员李刚 实习生何亚男

   转网条件

  ●手机号必须实名登记

  ●手机不欠费

  ●未与转出方签订在网约定期限限制协议 (购买合约机、参加运营商优惠活动等,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转网)

   如何办理

  ●持身份证件、手机卡到转入方营业厅申请办理

  ●待转出方审核通过后与转入方签订入网协议办理新手机卡,次日凌晨3点以后才能使用新卡,新卡生效前,老卡仍能使用

  昨日,湖北省通信管理局宣布,按照工信部的部署,我省将于20日开放携号转网试验,届时三家电信运营企业的移动电话用户均可实现相互携转。

   准备就绪三家运营商可以双向转网

  所谓携号转网,即用户在不改变自己的手机号码的前提下,能够转成其他运营商的用户,并享受其提供的各种服务。

  昨天,湖北省通信管理局宣布,20日起,湖北携号转网试点将实现“双向转网”,即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移动用户,以及中国移动除TD专用号段157、188、虚拟号段170外的其他移动用户之间可以互相携号转网。这意味着,全省4500万移动电话用户将在运营商的选择上拥有更多的选择权。

  工信部在2013年将湖北、江西、云南三省纳入号码携带试验范围。经过1年的努力,我省三大运营商共投入9340万元,用于技术改造、人员培训等相关工作,目前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值得注意的是,试验提供携带范围限定在同一个本地网内的移动电话号码,如武汉的用户只能在武汉电信、武汉移动和武汉联通之间携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