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189所学校食堂被授予省级“放心食堂”

14.04.2016  18:24
 

  近日,省局与省教育厅联合印发表彰通报,授予全省189所学校食堂为食品安全“放心食堂”称号。

  在全省学校开展“放心食堂”创建工作,是省局和省教育厅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加快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水平的有力举措。“放心食堂”创建工作坚持自愿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采取学校申报、初审推荐、复核验收、公示表彰等程序,申请创建的单位须量化分级为A级且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2015年,全省各级各类学校食堂积极参与创建,加强对食堂硬件设施的投入和软件的规范与管理,推动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提升。

  省局和省教育厅对“放心食堂”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组织专家对省级“放心食堂”进行抽查复核。符合标准的继续挂牌,不达标或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取消资格,连续2次复核荣获“放心食堂”称号的,省局和省教育厅将对学校、餐饮服务企业及食堂负责人予以通报表扬。

  (信息来源:食品消费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