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参与水电开发市场

28.09.2015  16:08

(张启龙  张侠)针对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的“领导干部参与水电开发”的问题,通过近一个月的认真摸排、清理,共排查发现有35名党员干部参与水电开发。 

2015年8月以来,房县按照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的意见,组建专班,开展专项清理全县党员干部(重点是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十八大”即2012年11月以来)违反党纪党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规定或者议事规则,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以自己或他人名义在水电开发行业投资入股或进行其它营利活动的;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在水电开发行业为其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的。 

通过对全县所有的水电开发企业和电站进行全面调查,既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水电企业法人股东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又根据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的水电企业法人股东情况的调查统计进行比对,房县现有房县三里坪电站、汪家河电站、谭家湾电站、仙家坪电站、宝石电站、技校狮子背等国有电站6座,装机7.4155万千瓦;分别是军店镇龙家湾电站、门古寺镇头道河电站、磨石湾电站、红塔郑湾一、二、三级电站和龙王山等集体电站7座,装机0.3365万千瓦;其余91座全部是股份制或民营独资电站,电站装机19.148万千瓦。 

据摸排、调查,“十八大”召开以前,房县开工建设或投产电站102座,其中:2000年以前建成设产电站34座,2001年至2012年在水电大开发的历史背景下建电站68座。全县共有国家公务人员(含退休人员)参与水电开发的35人,其中副科级以上领导参与水电开发的14人(含退休的副科级以上领导2人)。2012年11月(“十八大”召开)以后,全县开工建设电站2座,即:房县褚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褚河水库电站和麦浪坪电站,没有党员干部参与水电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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