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河长制”确立河流管护责任

20.07.2015  14:15

(张启龙)7月20日,房县河道堤防管理局组织人员清理城区马栏生态河流水面漂浮物。

2002年以来,房县投资6.3亿元,治理城区生态中小河流43公里。由于“重建轻管”,导致新治理的中小河流,基本处于无人管理,工程绿化等设施被盗、毁坏,河道管护范围内乱垦、滥挖,严重破坏了生态河流水环境。为破解中小河流管理难题,该县建立贯穿城区的河流由县长担任“河长”,水务部门技术人员担任“河长高参”的责任机制,按照“治理一级,交付一级,管理一级”的思路,做到建一段、管一段、保护一段,确保工程持久发挥效益。通过建立河流管护长效机制,该县在堤岸植栽景观树木(灌木)达10亿棵(株),治理“五小”企业13家,城区河流水质达到国家Ⅰ或Ⅱ类标准,昔日的熏人刺鼻的臭河,今朝变成生态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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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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