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宣传新《水保法》全面“开花”

20.09.2016  21:16
(张启龙)9月20日,房县水务局、水保局广泛持久的宣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受到县人大执法视察工作组的点赞。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以来,房县水务局、水保局联合行动,采用会议、广播、电视、网络、专栏、板报、简报、标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立体宣传《水保法》,做到“电视有画面、广播有声音、报刊有版面”。完成悬挂宣传横幅400多条、涂刷固定标语327条、发放《水土保持法》单行本1000本、宣传资料2.1万份;先后出动宣传车300多台次,巡回20个乡镇宣传;开展水保法律咨询宣传40多场,参加群众2万余人次,在《中国水利报》、《中国水土保持》杂志、《人民长江报》、《十堰日报》等中央、省、市媒体,发表文章、图片和论文412篇。 

房县水务局、水保局对新《水保法》的宣传,实施“三个层面”推进,全面铺开。首先是对县、乡镇领导层面,通过送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读本、在县党校开展专题讲座、开展以会代培的形式,提高领导对新《水保法》的知晓率,使领导更加重视新《水保法》的贯彻实施,关注、支持水土保持工作。目前,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家班子”领导,率先贯彻学习新《水保法》形成风尚。 

另外是针对广大干部群众这一层面,充分结合新《水土保持法》实施为契机,将融合每年一度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法制宣传日”、“水土保持宣传月”等重大活动,并把《水保法》的宣传、普及作为“六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开展多形式、多途径宣传水土保持法律。完成举办学习班、培训班、水保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和讲座31期(次),大大增强了全民水土保持意识。 

其次是水务、水保干部职工层次。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新《水保法》,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学,执法人员重点学,管理人员经常学”,同时组织执法人员极积参加水利部、省水利厅举办的水行政法律法规的理论培训、水行政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使广大干部职工、水政执法人员正确把握条文内涵,掌握法律原则,明确法律所赋予的各项职责,彻底扭转由注重行政手段管理水土保持向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 

房县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寓教于乐的新《水保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地宣传保护水土资源的重要性、紧迫性和使命感,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的水保法律意识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珍惜水土资源、保护水土资源的意识。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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