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公安局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3处重大火灾隐患

16.06.2014  13:12

6月13日,十堰市房县公安局发文《关于房县西关幼儿园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提请政府督办的报告》和《关于房县第三中学、房县寿康永乐之星酒店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提请政府督办的报告》,提请房县政府对辖区3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挂牌督办。

按照《省公安厅关于传发<全省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在近期开展的人员密集场所专项行动中,县公安局、消防大队按照上级公安、消防部门的统一安排,对全县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了一次地毯式火灾隐患大排查,发现房县西关幼儿园和房县第三中学、房县寿康永乐之星酒店3家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房县消防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向县公安局进行汇报,日前,房县公安局以文件形式向县政府报告了全县重大火灾隐患情况。

据悉,目前县政府、县公安局主管领导已召集3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其主管单位进行了工作约谈。下一步,房县县政府将召开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督办会,签订整改责任状,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办,确保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按期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