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建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 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31.07.2014  06:02

    人民网7月30日电 国务院日前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根据《意见》, 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将被取消,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意见》指出,要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意见》要求建立居住证制度。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同时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履行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等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公民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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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北京7月30日消息 今日(30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安部副部长黄明等部委负责人介绍《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对于此次户籍制度改革表现出的特点,黄明表示,一是这次户籍政策是一次总体调整,与以往相比,过去历次改革都是局部、部分、条文的调整。这次是在中央对新型城镇化建设作出全面规划后,决定在全国实施差别化的落户政策,这对合理布局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引导人口的分布将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二是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统一部署进行的一次综合配套改革,不仅是户籍制度本身单项的改革。三是对新型户籍制度一次整体构建,不仅是落户政策调整,还包括要建立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等多个方面。这次户籍制度改革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涉及面之广、措施之实是以往所没有的。

(实习编辑:潘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