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不退 守土尽责

11.06.2020  11:34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省市区委相关工作要求,靠前指挥,勇于担当,主动作为,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举措,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凝聚人心、坚定信心,共同打赢打好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源头管控,筑牢法院抗疫防护墙。“疾风知劲草,烈火炼真金。”针对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襄城区人民法院团结一心,以勇于担当的精神快速响应,形成疫情防控合力。

 

完善防控工作机制。召开党组会议,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人员管控、案件管理、诉讼服务、信息宣传、安检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通过微信工作群、电话、短信等方式,每日收集汇总疫情防控实时动态,确保法院各项防控举措有条不紊的推进。

及时处置突发情况。严格执行院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遇有突发事件快速响应、妥善处置,并对出现心理恐慌的人员及时进行心理疏导。疫情期间发生的五起突发事件,均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情况,院长亲自参与协调处置,安排专人随访跟踪。疫情防控期间,未出现一起确诊或疑似病例。

有序开展后勤保障。院综合办奔走在采购第一线,派发各类防控物资,每日对机关办公楼、家属院及三个派出法庭进行全面消杀,安排值班干警24小时巡查,确保测温到位、劝阻到位、登记到位。与中国银行共同开发了微信小程序“快易报”,实时监控干警健康数据。采取分餐派饭方式为干警提供工作餐食,避免人群聚集风险。

 

冲锋在前,全心全意服务人民群众。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襄城区人民法院始终保持高度警惕,以主动担当的精神迎难而上,自上而下全体参与、全面防控,取得了社区干部群众的广泛好评。

 

下沉基层开展志愿服务。按照包保社区防控工作要求,全院66名在襄干警全部落实“双报到”,在襄城映象、真武山小区等四处指定区域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及管控工作,及时解决了社区一线人员不足的问题。协助社区搭建值守岗棚,落实排班和工作信息日报制度,解决群众有关物资采购、体温测量、人员疏导等实际问题,织密了社区24小时疫情“防控网”。节前返乡的十余名干警也迅速联系所在基层组织开展志愿服务,为疫情防控贡献力量。党组书记、院长刘爱瑛在抓好本单位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投身所居住小区防控一线,被社区评为“抗疫工作优秀志愿者”。

 

火线提拔一线优秀干部。积极发掘法院防控先进事迹,激励广大干部当先锋、做表率,对实绩突出、敢于担当的优秀年轻干部,院党组着力嘉奖、大力宣传并提拔重用,对党员“双报到”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干警开展评优评先活动。院综合办青年干警张晓俊在防控一线的抗“”事迹得到最高院、省高院、市中院及新浪网、人民法院报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院政治部青年干警汤星光在防疫工作中做实事、敢担当、无怨言。经院党组研究,呈报火线提拔张晓俊为院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同时推报张晓俊和汤星光火线入党。

 

安抚慰问退休干警。疫情期间,政治部干警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每日逐户核实退休干警的身体状况。对有武汉接触史的两家老干部家庭“重点关照”,及时宣传防疫知识,传达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的防疫政策和精神。对采购食品、药品等生活物资有困难的老干部,主动联络、代为购买、送货上门。同时,全院干警为抗击疫情贡献爱心,主动捐款,共向襄城区红十字会捐赠善款28950元。

兼顾办案,庭审执行时刻暖心“在线”。坚守是责任,创新是担当,襄城区人民法院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开创工作新局面,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网上立案、“云端”开庭 、微信调解,做到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两不误。

 

立足司法便民理念,开展多元化诉讼服务。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诉讼提示、通告,公布诉讼服务中心电话,安排专人值守,处理邮寄立案、电话问询等事宜。通过微信“湖北移动微法院”小程序同步上线“网上立案”服务,使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立案,搭载全国法院电子送达工作平台,开通电话送达专线,有效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依托智慧法院建设,破解庭审执行难题。充分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云间庭审”、科技法庭+远程提讯、执行网络查控系统等信息化办案平台,积极开展网上调解、开庭、执行等工作。在审判团队和技术团队的密切配合下,截止4月20日,已顺利在线审理案件28件、成功在线调解案件10件,提交各项网络查控措施379件2734次,协助外省法院完成受托执行案件86件,委托外地法院执行案件37件,完成鉴定案件32件,取得了司法便民、利民的良好效果。

 

实地走访辖区企业,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由资深法官组成调研小组,对襄城经济开发区的部分企业和管委会进行实地走访、调查研究,认真听取企业及管委会反映的企业复工复产后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帮助企业分析研判复工复产中可能面临的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侵权纠纷等法律风险,在增强审判工作主动性、前瞻性的基础上,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来源:襄城法院 责任编辑:陈群安 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