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集思广益推进“非采入刑”

20.10.2014  12:20

(徐典树)17日,省水利厅召开座谈会,集思广益,重点研究加大非法采砂打击力度,推进追究刑事责任相关问题。会议特邀长江委、省法制办、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高级法院、省国土资源厅和厅政法处、砂管局的专家及领导,以及我省在非采入刑方面有过或正着手的县市区水利局负责人。厅副巡视员朱怀银、长江委砂管局局长徐勤勤出席会议并讲话。 

座谈会上,我省成功入刑的宜都市、团风县分别介绍了案件判决经过,武汉市、赤壁市、洪湖市、浠水县、孝昌县分别就非采追究刑事责任探索中遇到的困惑和难点进行了交流发言。与会的专家和领导,就基层非采入刑司法实践中有关问题进行了针对性解答,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会议认为,非法采砂严重威胁防洪安全、通航安全和河势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极大威胁,是对国家资源的公然窃取和霸占,非法采砂的组织者往往涉黑涉恶。长期以来,由于法律法规对河道采砂追究刑事责任规定比较模糊,对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往往只是处以罚款、拆除机具等行政处罚措施,对违法分子特别是非法采砂的组织者威慑力度不够,造成非法采砂“屡打不绝”。因此,积极推进非法采砂追究刑事责任,是河道采砂管理形势的迫切需要。 

会议强调,要积极借鉴外省及我省有关地方经验,争取公、检、法、国土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努力探索,在执法过程中,如果发现符合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要坚决向公安机关移送,并为立案积极创造条件。同时,要主动汇报,积极争取公、检、法等部门的强力支持,形成打击非法采砂的综合合力,不断加大对非法采砂的打击力度,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的气焰。 

据介绍,去年至今,我省长江干流已经发生10余起暴力抗法事件,甚至发生非法采砂组织者扣留执法人员的恶性事件,加大对非法采砂组织者的打击力度,采取刑事制裁手段刻不容缓。山东、四川、安徽、重庆等省市,在公、检、法、国土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已有数十起非法采砂案件以非法采矿罪、盗窃国家资源罪、妨害公务罪等被追究刑事责任。我省的宜都、团风也成功对2起案件追究了刑事责任,判处了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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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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