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强力推进环保督察整改

26.05.2017  17:51

迅速行动 制定方案 立行立改

我省强力推进环保督察整改

   湖北日报讯(记者王理略、通讯员熊争妍)昨从省环保厅获悉,自上月14日,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向湖北省反馈了督察意见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坚决打好环保突出问题整改攻坚战。

   为此,省委、省政府成立了省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省领导任副组长,省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各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推进全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省委、省政府要求对反馈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省纪委监察厅成立责任追究工作专班,组建8个调查组,召开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的18个案件责任追究工作部署会,启动了调查工作。

   对照中央督察反馈的意见,逐条逐项进行梳理,形成了4个方面18项84个问题的整改问题清单,并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等。同时,积极开展整改工作,压紧压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对需要阶段推进的,立即着手、抓紧整改,稳步推进,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取得阶段性成果;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发力推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保障整改工作有力有效开展,确保实效。

   为扎实推进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全省各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齐上阵,以召开整改工作动员会、成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边制定具体问题整改方案边进行整改等方式,迅速掀起全整改、真整改、实整改的“风暴”。

   在武汉,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队现场检查督办建筑垃圾消纳、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等环保突出问题,坚决消除黑臭水体。襄阳市开展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重点环境问题暗查活动。宜昌市对未整改完成的环境问题,抓好日常督办落实;对已整改完成的,建立环保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荆州市采取包保整改问题,成立专班整改销号。咸宁市大幅削减历史遗留的环保问题存量,重点研究饮用水源地保护和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等突出存在的具体问题。潜江市实行挂区镇办事处、挂市直部门、挂企业督办整治突出环境问题的工作机制,全面深入开展了突出环境问题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