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完成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工作

31.05.2016  18:10

按照总局《关于开展新闻记者证2015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新广出办【2015】140号)要求,我局对新闻记者证进行了认真核验,全省共有8492名新闻采编人员通过核验。

一、切实加强新闻记者证管理,依法依规开展核验工作

收到总局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1月4日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新闻记者证2015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鄂新广办【2016】1号),部署开展核验工作,并对核验时间、核验范围、核验重点、核验方式及程序、需报送材料均提出明确要求。同时通过省局门户网站、工作qq群等向新闻单位发送核验通知,确保工作按时进行。根据核验进展情况,4月5日下发《关于催报新闻记者证2015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督促新闻单位完成核验工作。经过严格审核,湖北省240家新闻单位共8492人通过年度核验,对369名调离采编岗位、辞职、离职、退休等人员新闻记者证予以吊销,对经催报仍未参加核验的两家新闻单位,依据《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依法提请总局注销其持有的新闻记者证。

二、强化新闻采编队伍建设,确保健康有序的新闻采编秩序

1.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2014、2015年两次共组织9670人参加新闻采编人员岗位考试,2014、2015年两次共组织1872人参加新闻采编人员从业资格培训。2015年举办报刊导向管理培训班,对62家报刊负责人进行培训。2016年先后召开全省新闻报刊管理工作会议、全省报刊意识形态与舆论引导工作会议、全省广播电视类报刊通气会,要求报刊单位用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新闻报刊工作的党性原则,提高办报办刊的把关能力。下一步将开展新闻采编人员遵纪守法警示教育,以提高新闻采编人员的整体素质。

2.巩固新闻传播秩序综合整治成效。为有效遏制新闻记者证管理中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我局继续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保持高压态势;按照中央要求,对新闻单位驻鄂分支机构进行了清理整顿,166家驻鄂分支机构中108家经批准进行了重新登记。制定了《湖北省新闻记者证管理规程》,确保新闻记者证申领、审核、发放、使用、监管全过程管理规范。

3.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典型案件。我局对新闻记者证违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着力强化事先预警、日常监管和事后处罚, 2016年3月2日我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某报已调离采编岗位但未及时注销新闻记者证的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对违规持有的新闻记者证依法予以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