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办法

04.08.2017  17:42
    湖北日报讯  (记者胡琼瑶)2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要求围绕“落实所有权、保护承包权、放活经营权”,加快构建“三权分置”格局,建立规范高效的“三权”运行机制,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为农业农村发展增添新动能。
        意见提出,2017年全省将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任务,确保地块、面积、成员、合同、证书全部落实到户,确保合同、登记簿、证书记载信息与地块实际状况相一致,依托数据库建立全省统一联网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平台。
        意见指出,加快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实现全省统一联网和涉农县(市、区)全覆盖。充分尊重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主体地位,农民集体组织统一流转,要征得承包农户同意并履行书面委托手续。土地经营权流转要签订规范的书面流转合同,流转双方应对相关事项作出明确约定。同时,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多元化纠纷调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