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国地税稽查合作正式启动

14.03.2016  20:10

  2015年12月31日,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稽查专题协商会议在省地税局举行,标志着我省国地税稽查深化合作的正式启动。

  会上,双方重点围绕《关于〈国地税合作规范(2.0版)〉涉及税务稽查合作事项的实施方案》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共同提出了加强税务稽查合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商定了国地税稽查合作的框架、原则、要求和相关工作衔接等具体事项的初步意见,为下一步深入推进稽查合作的开展奠定了重要的工作基础。会议达成了以下三点共识:一是成立合作协调机构,实现合作机制常态化。国、地税稽查局共同成立税务稽查合作领导小组,下设协调办公室负责合作的日常协调工作事项,同时明确合作的职责和方式等。二是明确联合稽查事项,实现联合办案制度化。双方明确将联合参与惩戒税收“黑名单”企业、确定联合稽查对象、联合进户检查、协同审理及移送案件、协同税收保全和税款执行等7项内容,作为当前开展联合稽查重点事项,共同建立合作规范,并逐步深化多项稽查合作。三是加强涉税信息交换,实现共享资源规范化。共同协调相关部门加快涉税稽查信息交换平台的建设和按时相互通报数据应用成果,促进稽查内部信息相互传递。 

  会议认为,加强国、地税稽查合作是深化国、地税合作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税收现代化稽查先行”工作要求的积极落实。就我省来讲,还是在保持过去良好合作基础上的延续、深化和提高,是大势所趋、顺势而为的重要举措;同时,更具有合力双赢、助推税收现代化的现实意义。双方将更加珍惜协调合作的机遇,以积极互助的态度共同推进稽查合作,努力做到平等推进、友好推进、互助推进、创新推进,力争把我省国地税稽查合作做出全国税务稽查合作的“样板”。

  会议强调,国、地税稽查部门在以后的税务稽查合作工作中,要认真落实上级的有关工作要求,加强对稽查合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给予协调和限期纠正,确保双方的合作更加规范、更加完善、更加富有成效,以共同发挥好税务稽查职能作用,积极推进新一轮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在我省的有效落地,为服务全省税收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动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省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肖厚雄,省国税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刘卫明,省地税局稽查局、省国税局稽查局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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