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29.06.2016  00:08

(厅宣传中心)6月28日下午,省防办发出通知,宣布我省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通知指出,我省入梅以来连续第三场强暴雨来袭,呈现强度大、范围广、危害重的特点。6月27日8时至28日8时,鄂东南、鄂西南南部大到暴雨,局地大暴雨;鄂东北、江汉平原中到大雨,局地暴雨。日降雨超过100毫米至200毫米的有咸宁通山、黄冈黄梅、黄石阳新等11个县市区,超过200毫米的为通山县。受此影响,全省787座水库超汛限,咸宁、黄冈、黄石等三市遭遇强降雨袭击。黄冈市、恩施州、随州市等3市州,黄冈市圻春县等7县市、咸宁市通山县等3县市、黄石市阳新县相继启动应急响应。气象部门预报30日左右仍有较强降雨发生。

通知指出,鉴于强降雨仍在持续,危害仍在扩展,已符合《湖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条件。经报请省防指领导同意,省防办于6月28日18时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启动应急响应后,各地要加强防汛值班、加强应急会商、加强防范措施到位、加强调度减灾、加强信息管理、加强防汛宣传,全力做好应对强暴雨洪水工作。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