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经验"成熟 湖北第一本不动产林权证石首颁发

30.09.2015  16:34

  湖北日报讯 (记者陈岩、刘胜萍、梁晓莹、通讯员马一军、陆娟)28日,湖北省首个县市级不动产登记中心在石首市揭牌。当天,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孙亚为石首市南口镇雷家沟村村民李禹朋颁发了全省第一本林权类《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的权利包含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林木使用权。此前,湖北省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仅涉及土地和房产。

  孙亚表示,石首市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心揭牌,表明其职责整合、人员和编制划转、建立不动产登记队伍的“荆州经验”已经成熟,为全省加快不动产统一登记提供了参考范本。

  荆州是全国15个不动产统一登记窗口工作联系点之一,4月1日该市颁发了全省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随后荆州市又在石首、松滋、公安三县市先期试点,将原国土房管、农业、林业等部门承担的土地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房屋登记、林地使用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整合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其信息纳入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并可依法公开查询。

  从全省范围来看,县市区不动产登记动作较慢。在103个县市区中,除石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挂牌外,仅有孝昌县、大悟县、宣恩县编委已下发文件,明确在县国土资源局成立不动产登记中心。9月28日,孝昌举办不动产统一登记证发放仪式,7名孝昌公民领到湖北省首批县级不动产登记证。

  业内人士分析,不动产登记职能散落在国土、城建、农业、林业等部门,相应的房屋产权、土地、林地、草场等登记备案工作也是各自为政。这些内容在国家和省级层面整合主要是协调与人员调动,而到了市州尤其是县一级,没有那么多管理和规划职能,农业等部门相当一部分工作就是做登记备案,整合后的人员安置问题就显得十分棘手。

  省政府要求,年内必须完成各级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国家土地督察机构近期将全面启动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专项督察。

此稿件为延展阅读内容,稿件来源为: 湖北日报 。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并提供稿件的纠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