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成品油价2016年首次下调 中国设置40美元“地板价”

14.01.2016  13:24

  1月13日,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当国际市场油价低于每桶40美元时,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不降低。同时,宣布降低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与“地板价”接轨。

  记者从湖北省物价局了解到,根据完善后的价格机制,自1月13日24时起,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40元和135元,90号汽油为5.1元,较上期下降0.1元;93号汽油为5.4元,较上期下降0.1元;97号汽油为5.8元,较上期下降0.15元;0号柴油为5.05元,较上期下降0.1元。本次调价是今年第一次调价。

  而在此次调整之前,湖北油价已两次搁浅。去年12月中旬和下旬的两次下调均未成行,发改委表示主要是因为国际原油价格过低,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需要完善。

  而此前两轮成品油价格调整落空已经对消费者的成本带来了较大的压力。根据隆众石化通测算数据显示,两次油价下调累计幅度约400元/吨左右。以湖北的普通私家车为例,若每天行车里程为100公里,在12月15日至1月13日两轮计价周期内,因油价调整搁浅而增加的费用是30-35元左右。

  国家发改委称,此次随成品油价格机制的完善,决定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一是放开液化石油气出厂价格。主要是考虑国内液化石油气供应充足,市场销售价格持续低于国家规定的上限价格水平。二是简化成品油调价操作,将目前由国家发改委印发调价通知改为以信息稿形式对外发布调价信息。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对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设置调控上下限,是为了减轻国际市场油价过高或过低对国内市场的负面影响。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