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节的“康乃馨”

22.02.2016  15:32

        2月19日上午,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仁寿人民法庭刘再安法官的办公室内,两名当事人签名领取了离婚调解书后,当事人赵某说:“刘法官,虽然我与他离婚了,不过还是很感谢您为我们所做的工作!”“这些工作都是我应该做的,我希望你们都能够记住那天开庭后我们所说的话……

        2月14日,适逢春节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然而却和西方的“情人节”不期而遇。就在很多人还沉浸在节日的喜庆氛围之中时,在仁寿法庭内,一场离婚案件的庭审正在进行。

        该案的两位当事人小赵和小卫,都是80后青年。2011年登记结婚,婚后小赵生育了一个女儿,由于在抚养子女的观念上和夫妻关系处理中存在诸多矛盾,2016年1月女方以性格不合为由将男方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开庭前,刘法官已经多次做过双方的调解工作,希望双方能够看在孩子的份上,珍惜夫妻缘份,可是双方对于离婚的态度都比较坚决,只是对小孩抚养和财产分割却争执不下,无奈调解无果,刘法官只能安排开庭审理。

        法庭辩论结束后,刘再安法官再一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刘法官说道:“今天本来应该是恋人之间互赠玫瑰花的日子,但是你们之间的爱情也许已经变成了往事,在爱情渐行渐远之际,希望你们要客观理性的看待自己和他人,冰释前嫌,化过往的积怨为友善,变爱情为友情,过好各自的生活。”也许是法官的执着感动了当事人,也许是法官的话语唤起了当事人美好的回忆,最终双方都作出了让步,达成了调解协议。

        当事人赵某说:“刘法官,我一直总觉得法律会是冷冰冰的,但您今天的一席话让我觉得,法律不仅是公正的,更是温暖温情的,虽然今天我没有收到玫瑰花,但您的话语就如同一朵美丽的‘康乃馨’,让我对今后的生活有了新的期待,我会记住您的话,谢谢您!

        临走前,小赵与小卫握手道别,并约好19日上午到法庭领取调解书,于是就有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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