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司法建议工作

25.09.2018  17:41

近日,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将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与综合治理有机结合,从源头上防范黑恶势力犯罪,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下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分析研判,及时发现黑恶势力犯罪的规律和特点,通过司法建议等形式向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通报,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实效性。

通知》规范了司法建议工作。《通知》明确司法建议应当以法院名义发送,不得以内设机构或者个人名义发送;拟向上级党委、人大、政府及其部门提出的司法建议书,可以提请上级法院发送。规定司法建议书应当及时送达被建议单位,并对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必要时可要求有关单位对处理结果予以反馈,在此基础上,将司法建议书、被建议单位反馈意见及相关材料单独整理立卷移送归档。

通知》加强了司法建议指导。《通知》要求上级法院应当加强对辖区法院司法建议工作的指导,将扫黑除恶司法建议工作纳入督导和数据统计范围。在司法建议工作中,既要注重对个案中反映的具体问题提出个案司法建议,也要注重针对一类案件中反映的普遍性问题提出类案司法建议,对普遍性、系统性问题提出综合司法建议,并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强对扫黑除恶司法建议工作的宣传,扩大司法建议工作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张心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