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律师进村 法律便民”改革创新成果北京理论研讨会六大看点

19.10.2015  17:01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中央命题,地方作答,近年来,湖北省恩施州以“律师进村,法律便民”为载体,探索出一条山区法治的有效路径。

  值此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一周年之际,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于10月20日在北京举行“‘寓法于治,法治落地’——湖北•恩施‘律师进村,法律便民’改革创新经验新闻发布会及理论研讨会”,以此宣传和推介恩施州基层法治的典型经验,为共同促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化落实提供可供参考的范例。

  本次北京发布会六大看点值得关注。

  看点一:“寓法于治,法治落地”的“恩施经验”亮点何在?

  恩施州“律师进村,法律便民”工作就是基层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体现。用一句话总结这项工作的亮点,就是“让专业的法律工作者为群众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围绕这句话,恩施州做了大量工作,在经费保障、队伍管理、聘用制度、工作方法、考核机制等多个方面形成了易操作、可复制的宝贵经验,在提高群众的法治素养,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参与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等多个方面产生了很好的效果。

  看点二:“寓法于治,法治落地”现实意义有哪些?

  一是为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信访难题,社会大局平稳有序,党委、政府一心抓发展,广大群众全力奔小康。二是为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智囊保障。法律顾问为领导干部、行政机关提供专业法律服务,行政机关积极践行法治,免除违法后顾之忧。三是倡导了法治社会新风尚。“律师进村,法律便民”使广大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享受专业的法律服务,带动全社会尊法守法,依法办事。四是为律师行业发展注入新活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对律师等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带动了律师行业良性健康发展。

  看点三:为何能够吸引广大律师积极投身基层法治?

  恩施州采用群众“点菜”,法律顾问“下厨”,政府“埋单”的方式,全面推行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对律师进村按市场规律运作,财政预算购买法律服务经费,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打消了律师做“义务工”的顾虑,使律师能积极地投身于这项工作。

  看点四:律师进村后对基层治理带来了哪些改变?

  基层群众遇事找法意识逐步形成。改变以往遇事找领导、信访、上网发帖、私下解决的陋习,法律顾问就在身边,免费提供法律咨询,逐步走上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路径。基层干部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乡镇在重大事项决策、拟定各类合同时都会请法律顾问把关,定期邀请法律顾问给干部讲法制课,同时律师进村后群众对政府的监督就更加专业,对政府依法行政的监督更加严格。对于基层治理来说,这些改变都在朝着有序的方向发展,这种秩序就是法治。

  看点五:“律师进村,法律便民”工作推进中困难如何解决?

  解决党政干部认识上的困难。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底综合目标考核增加县市工作压力,安排财政预算资金解决后顾之忧,在工作开展的好的地方召开现场会进行学习交流,用工作成效展示法治的生命力,提升各级各部门的认识、接受并积极推动此项工作开展。提升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素质。组织法律顾问培训班,提高法律顾问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引进州外法律服务专业人才。争取省律协的支持,邀请州外省内知名律师事务所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欢迎鼓励州外律师事务所在我州设立分所。通过系列举措,问题逐步得到解决,整体工作推进顺利,系统性、规范性逐步形成。

  看点六:“恩施经验”是否具有复制推广性?

  在本次理论研讨会上,将向社会公布恩施州“寓法于治,法治落地”的理论研究成果,为依法治国提供成功范例。其中包括:经验总结报告4篇,《规政引民:让法治运转起来》《法治下乡:深耕“最后一公里”》《独立“第三方”:化解干群冲突的有益尝试》《“枫桥经验”再升级:让法治为基层矛盾把关》;个案研究报告4篇,《乡土融合型法治落地的有效探索》《专业引领型山区法治的有效落地》《官治合作型法治落地的有效实践》《“文化沁润型”山区法治落地的有效路径》;典型案例故事31则,直观感受恩施州践行法治的具体实效。(张爱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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