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环保局开出连日计罚罚单

28.05.2015  14:28

近日,湖北省恩施市环保局对辖区内恩施市英才学校开出一张处罚金额高达91560元的连日计罚罚单。

2014年12月24日,恩施市环保局对恩施市英才学校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外排生活污水超标,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市环保局于12月29日对该单位立案调查并于2015年1月6日对该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违法准排放污染物,并处罚款人民币9156元。

3月23日,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了复查,该企业污染物仍在违法排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59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规定,市环保局对恩施市英才学校2015年4月15日起至2015年4月24日期间拒不改正违法排污行为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并责令停止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该处罚金额高达91560元,并对该学校的负责人处罚款5万元。

恩施市环保局通过实施连日计罚,将改变以往企业认为的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错误观念,也为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其他企业敲响了警钟,促使排污企业真正重视环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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