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四名举报人获得举报奖励

26.06.2015  18:33
  

      本网讯(通讯员 谭绍红)6月23日,恩施市检察院在开展第十七个“举报宣传周”活动第一天,对实名举报他人涉嫌职务犯罪并查证属实的四名举报人给予奖金。

  恩施市检察院为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举报职务犯罪的积极性,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对向本院举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检察机关管辖的职务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被举报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同时,实行四个“严禁”,依法保护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和合法权益。一是举报线索由专人录入专用计算机,加密码严格管理,未经检察长批准,严禁其他工作人员查看;二是严禁泄露举报内容以及举报人姓名、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三是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或者被举报单位;四是调查核实情况时,严禁出示举报线索原件或者复印件。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