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重拳出击强化土地批后监管

13.01.2016  17:22

  近日恩施州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土地批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加强全州土地批后监管。

  一是强化工作职责,形成监管合力。《通知》规定:各县(市)政府对本辖区土地批后监管负总责,是批后监管的责任主体。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国土、住建、发改、经信、规划、人社、监察、审计、公安、检察院、法院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

  二是强化工作措施,提高供地率。《通知》明确:要严格执行征地补偿标准和程序,妥善安置补偿,确保尽快达到土地供地条件;要完善供地制度,推行“净地”出让,杜绝产生新的闲置土地;要调整供地方式,实行一次规划,分期供地;要采用行政强制手段,有针对性的科学调度供地;要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处置的力度,及时完善供地手续。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严肃责任追究。《通知》要求:各县市政府要进一步优化建设用地布局,明确工业项目准入门槛,制定投入产出强度标准,出台多层标准厂房建设扶持政策,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建立工业项目无绩效退出机制,建立履约保证金、项目竣工验收制度。要严格计划管理,严格用途管制,加强供地每一个环节的监督。州政府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建立供地率、闲置土地处置率通报制度,对供地率达不到省政府规定标准的县市政府,一律不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停办用地报件,并对政府的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进行警示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