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河道美化工程实施方案出台

20.11.2015  18:16

(黄泳 赖书勤)11月19日,恩施州“六城”同创指挥部办公室和恩施州水利水产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恩施州河道美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恩施州城创办发〔2015〕19号),这是恩施州深入贯彻中央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推进恩施州“六城”同创(创建“优秀旅游城市”“文明城市”“园林城市”“卫生城市”“森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进程的重要举措,标志着该州河道美化工程迈入制度化轨道。 

河道美化工程以推行“河长制”为主要内容,坚持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城乡同步推进。文件指出,2016年6月底前对州域内所有河流全面推行“河长制”,其中流经州城、县城及中心集镇的清江、长江、广润河、忠建河、贡水河、酉水、溇水等河流在2015年12月底前全面推行“河长制”。2016年6月底前基本实现城乡河道美化目标,基本解决河道垃圾问题,杜绝新出现违章涉河建设,河道环境面貌明显改观,实现河道范围内污水无直排、水域无障碍、堤岸无损毁、河面无垃圾、绿化无破坏、岸线无违章等“六无”目标。清江恩施城区段实现让群众有水可见可亲、让游客有船可游可赏的目标。 

文件要求,县市人民政府要成立河道美化工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大对河道水环境治理和管理的投入,保证河道美化工程(河长制)工作经费,确保工作稳步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加大项目争取力度,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河道美化工程(河长制)工作将纳入对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绩效以及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