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副主任周洪宇赴恩施州开展《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执法检查

08.04.2016  09:50

  3月31日至4月2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率队赴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开展《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

  周洪宇一行先后深入到恩施市、咸丰县,实地考察了“恩施扬琴”、“恩施灯戏”、“恩施玉露茶制作技艺”“土家族吊脚楼营造技艺”等项目活态传承情况,兴致勃勃地观看了非遗传承人现场技艺展示和讲解,听取了州人大、州政府及州发改、财政、文化、教育等部门工作汇报,与有关专家、项目保护单位代表、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进行了座谈。

  周洪宇副主任对恩施自治州认真贯彻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创造性地开展活态传承、生产性保护及“民间艺术大师”寻访、命名“民族文化守望之星”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就进一步做好非遗保护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非遗保护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把非遗保护工作摆在恩施州更加重要的位置。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形成保护合力。三是要进一步加大非遗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各级干部的法律意识和广大民众对非遗的保护意识,提高全社会的参与度。四是要准确把握非遗的双重属性,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要重点做好非遗公益性保护工作,对市场化开发利用也要予以必要的扶持。五是要认真做好“互联网+非遗”这篇大文章,进一步扩大非遗的传播面和影响力。省人大常委、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有旺,省人大常委、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作苏也就省非遗条例贯彻落实提出了指导意见。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秘书长熊寿春、省文化厅副巡视员徐永胜等一同参加检查。州委、州人大、州政府有关领导陪同检查或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