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工商局加强品牌汽车市场管理

10.11.2015  14:56

  今年来,恩施州工商局严厉打击汽车销售市场各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对3家汽车4s店搭售车辆装饰的方式收取加价费用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主要监管措施为:

  一是围绕加强企业信息监管,建立汽车市场主体档案。建立了全州汽车经销主体情况,内容包括:企业名称、经营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经营汽车品牌种类、信用情况、汽车销售合同(样件)、投诉处理结果等内容,切实加强汽车销售行业动态监管。

  二是围绕强化经营行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特别是依法查处汽车经销商利用购车合同免除自身责任、设置“霸王条款”;利用为消费者办理汽车按揭贷款、汽车保险等服务之便收取金融服务公司、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商业贿赂;虚假表示、虚假宣传误导欺诈消费者的广告违法行为或不正当竞争行为;销售或使用未标注产地、产品名称、代理商(经销商)以及没有产品合格证等标识的汽车配件。同时,综合运用行政告诫、行政建议等措施,杜绝汽车经销商违背消费者意愿强制销售保险、搭售商品、加价销售、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或者售后保养不符合国家标准等行为。

  三是围绕完善自律机制建设,强化市场主体自身责任。充分发挥工商部门服务指导作用,加强对辖区汽车销售企业经营行为进行指导,围绕汽车销售合同、汽车配件进销货台账及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售后服务等内容,强化其自觉规范经营行为。

  (恩施州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