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工商局“三促进”服务“产业兴州”

12.10.2015  11:00

一是促进市场主体发展。按照州委州政府“产业兴州”的总体要求,全州工商系统大力营造突破性发展市场主体的环境氛围和体制、机制,全力服务市场主体发展。依托工业园区,以点带面,创新机制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加快形成企业集群、产业集群和区域集群;依托项目支撑,注重培育骨干企业,带动市场主体发展;依靠生态优势,实施“精品名牌”战略,努力提升龙头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依托社会资源,整体联动,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二是促进商标品牌发展。以“政府主导、主体互动、政策扶持、合力推进”为原则,进一步支持和鼓励市场主体创立自主品牌、培育知名品牌,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大幅度提升全州的商标注册、运用、保护、管理能力,充分发挥商标品牌在引领经济转型升级中的积极作用,努力促进商标战略与经济工作的深度融合,为建设生态恩施、美丽恩施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促进广告业发展。培育大型广告企业集团,引导广告产业转方式、调结构,尽快培育一批拥有著名品牌和先进技术、主业突出、核心创新能力强且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大型广告企业集团;发展以互联网、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数字化、多媒体等高新技术为依托的电子网络、数字出版、数字传输、动漫游戏、新型广告装备制造业等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新兴广告产业,力争推出具有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结构合理的广告产业品牌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