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局严把国土整治项目六道关

24.09.2014  11:16

  一是严把项目招投标监管关。按照省厅“三项改革”的要求,制定土地整治项目招投标摇号方案,严格实行明标明投。把好投标单位报名关、招标资格审查关、最高限价关、抽取专家评委关、评标关和公示关,邀请纪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确保招投标阳光规范运行。

  二是严把可研和规划设计关。项目规划设计单位确定后,州局会同乡镇、规划设计单位,实地踏勘调查,充分征求、吸纳农民意见和建议,让农参与项目设计。邀请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专家,对规划方案进行论证,把好可研和规划设计成果资料的审查评审关。

  三是严把工程项目质量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落实现场监管人员做好详细施工记录。要求监理单位认真履行职责,搞好工程质量现场监管。要求业主单位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严禁施工单位偷工减料、弄虚作假、不按规划和工程建设标准及降低标准组织施工。

  四是严把相关单位考核关。对项目实施的相关单位做好日常考核记载,建立诚信档案,并实行年终考核,将考核不合格的单位上报省厅列入黑名单,从而增强从业队伍的行业自律意识,提高中介机构服务质量和施工单位的建设水平。

  五是严把项目资金监管关。严格执行土地整理项目专项资金预算编审制度,坚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土地整理项目资金国库直接支付制度,坚持资金拨付程序,层层审核把关;严格执行项目竣工决算制度和项目质量保证金制度,坚持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支出;严格执行土地整理项目专项资金的财务核算会计代理制度与报账制度,坚持严格审计。

  六是严把项目档案管理关。要求每一个土地整理项目从项目申报入库、项目实施和项目验收全过程,建立规范完整的档案资料。工程实施结束后,各项资料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收集、整理并装订成册,交档案室进行统一管理,以备检查,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