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四措并举,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

15.11.2017  10:14

(谷锦辉 程婉芹)自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恩施州按照中央、省部署,多措并举全面统筹,确保河长制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健全组织体系,强化机制保障,夯实河长制工作基础。恩施州8县市90个乡镇全部出台了河长制实施方案。实现州、县、乡三级工作方案全履盖。加强河长制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配合,设立州、县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全州推进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和河长制实施的组织、监督、协调、考核等工作。形成了高效运转的长效机制。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筑牢同心之基,提高河长制管理水平。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进一步提升信息质量,加大信息报送力度。落实河长牌公示公开制度,在河流的起点、终点、水质监测站点、人口密集区且比较醒目的位置安装河长公示牌1123块;在新闻媒体上公示全州河流382条,州级河长7名、县级河长298名、乡镇级河长542名,村级河长1523名。恩施州河长办制定《恩施州河长会议制度》《恩施州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恩施州河长制工作信息报送制度》《恩施州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恩施州河长制工作考核、问责和激励办法》(试行)和《恩施州2017年全面推行河长制验收办法》河长制六项工作制度和《恩施州推进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恩施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出台了《恩施州推进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县市也相应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分级设立河长,加强巡查指导,全面履行河长制之责。恩施州分级分段设置河长,州境内长度5公里以上的河流实现了河长制管理,各县市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河长、信息员、管理员、保洁员,形成了 “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四级联动河长制体系。各级河长切实履行“管、治、保”的职责。截止目前,全州河长巡河次数达2088次,其中州级7次,县级307次,乡级1774次。在巡查中,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交办问题、第一时间处置问题。 

四是建立问题清单,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河长制取得实效。开展河流问题排查活动。恩施州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开展全州境内所有河流问题排查工作,查明问题,摸清底数,针对河流存在的各种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加强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牢固树立“四种意识”,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凝心聚力,齐抓共管,全面抓好中央、省、州环保督察交办问题的整改工作。整治农业面源污染。强力推进江河水库围栏、围网及网箱养殖拆除工作,收回全部江河水库承包养殖水面,加速实现全州江河水库无水产养殖污染。计划在今年11月底全面完成清网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