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各级党委书记成生态环保第一责任人

21.10.2016  01:39

   湖北日报讯(记者李彦睿、通讯员向竹清)13日,恩施州委书记率队到巴东县野三关镇,调研督办集镇污水管网雨污不分流等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现场分解任务,明确提出整改时限。

   这是该州按照新近出台的《恩施州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和保护工作职责》,州领导带头到现场履职第一站。恩施州委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作为一项重要政治责任、政治担当,明确各级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建立失责必追责任制。

   书记责任上肩,部门亮剑底气更足。今年以来,恩施环境保护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1至9月,该州环保部门根据《环境保护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7件,其中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8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7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件。全州实施行政处罚案件54件。该州还出台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试行),对符合奖励条件的12件共核定举报奖励3.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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