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出台农村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办法

31.03.2016  18:06

近日,恩施州政府办公室印发《恩施州农村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整合相关部门资源,进一步统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着力解决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意见》将农村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对象分为3类:一类救助对象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农村孤儿;二类救助对象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三类救助对象为州扶贫办认定管理的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对象中除第一、二类以外人员。

意见》最大的亮点在于分层次、分类别提高了参合医疗保障扶贫对象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和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同时还降低了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重大疾病的救助水平。到2019年,全州农村贫困人口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9%以上,参合医疗保障扶贫对象新农合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较2015年提高20%。

意见》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随着恩施州农村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工作的全面展开,民政、扶贫、卫计等相关部门将大力推进新农合、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保险等信息管理平台互联共享,实现信息交换和新农合、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