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出台六项河长制工作制度

02.11.2017  15:09

(谷锦辉  程婉芹)为规范恩施州河长制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意见》和《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恩施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近日,恩施州河长办公室印发了《恩施州河长会议制度》《恩施州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试行)《恩施州河长制工作信息报送制度》《恩施州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恩施州河长制工作考核、问责和激励办法》(试行)和《恩施州2017年全面推行河长制州级验收办法》等六项河长制工作制度,初步构建了恩施州全面推进行河长制制度体系。 

六项河长制工作制度的出台,为河长履行职责、开展河长制工作督察与考核、规范河长制工作信息报送、实现河长制信息共享、组织开展全面建立河长制验收等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为恩施州顺利推进河长制工作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