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两个单位和三名人获得“六五”普法全国表彰

15.06.2016  23:33

近日,省司法厅印发文件,通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在北京召开的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对我省 “六五”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情况,我州2个集体和3名个人榜上有名。鹤峰县被表彰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恩施州电视台被表彰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咸丰县忠堡镇党委书记李成舟、利川市普法办专职副主任杨仕文、恩施州公路局副局长黄建生等三人被表彰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六五”规划实施以来,恩施州全州各级各部门和广大普法工作者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全面落实“六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不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大力推进普法教育和法治实践,取得了明显成效,营造了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社会安定有序,民族团结和谐,各项改革顺利推进,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别是恩施州的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在州委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强力推进下,取得了新突破,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和“律师进村,法律便民”基层治理创新在全省全国产生了重大影响, 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的经验得到中央政法委的高度肯定并在全国召开的平安中国建设工作 “武汉会议”上以视频连线方式推介恩施的做法。省委书记李鸿忠同志批示要求全省推广恩施州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经验。中央政治局常委刘云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赵乐际等中央领导先后对恩施基层治理的创新给予了充分肯定。2015年10月20日,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在北京组织主办了“寓法于治,法治落地”——湖北恩施“律师进村,法律便民”改革创新经验新闻发布会和改革创新成果理论研讨会,与会专家、学者高度评价恩施经验的价值和效应,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130余家主流媒体对恩施州基层治理经验进行了报道。

六五”普法期间,恩施州应学法对象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达96%。法治县(市)、法治乡镇等法治创建合格率达95%。全社会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氛围日趋浓厚,全民法治观念不断增强,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不断提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依法治州进程明显加快,民族区域自治不断加强,民族立法步伐加快,依法治理取得新突破,我州探索建立了“律师进村,法律便民”、农民办事不出村和村医村教进班子“三位一体”的基层治理模式,推动了基层治理法治化、信息化和现代化。 

  2015年,州司法局获司法部集体一等功嘉奖。五年来,全州共有50个单位和7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普法及法治创建表彰。恩施市、宣恩县分别被表彰为第二、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恩施市龙凤镇双堰塘等4个村被表彰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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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