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一份”监督报告压实“两份”责任

15.10.2015  16:05

   中新网湖北新闻10月15日电   (饶章涛 黄甘红) “‘主体责任监督报告’就像另外一双眼睛,帮助我们及早发现问题,提醒我们压实‘两个责任’……”近日,湖北省建始县龙坪乡新任党委书记米敦文在谈及不久前收到该乡纪委监察室送来的《关于乡政府机关干部作风问题的监督报告》时,依然感慨万分,“乡纪委监察室在近期的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了机关干部在执行工作纪律和规矩等方面存在一些共性问题,便及时向乡党委发出了这份监督报告,很及时也很管用。

  2015年初,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出台《恩施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为确保办法落实、责任落实,该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为党政领导干部统一制作发放“两个责任”提醒牌,明确18条硬措施,对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开展不定期的暗访和抽查,防止层层减压、“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等现象。

  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是纪委的监督责任之一。该州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向同级党委监督的有效路径,通过向同级党委发放监督报告,既能将纪委掌握和发现的问题线索,通过合理的方式告之党委“一班人”,又确保了纪委监督责任不缺位,有效压实“两个责任”在基层落地生根。

  一份监督报告,压实两份责任。截至2015年9月,恩施州共对65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10名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追责问责。其中有5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名州直部门党组书记被降职使用,共18名县市直单位“一把手”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完)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