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省总机关提供车辆租车服务的招标公告

28.06.2017  17:12

省总拟对2017年车辆租车服务进行招标。现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为省总机关提供车辆租车服务。

二、所需车辆租车服务的车型:5座小轿车;9座以下的面包车;17座以下的考斯特;35座以下客车;45座以下客车;55座客车。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4、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道路运输证。

其他: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请投标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止,到湖北省总工会办公室递交上述各类车型租车服务收费标准(投标文件)。

如需咨询项目详细信息请联系湖北省总工会办公室。

                          湖北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7年6月28日